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重庆银保扶贫慈善基金会捐赠鹤峰乡招峰村党群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2024年重庆银保扶贫慈善基金会捐赠鹤峰乡招峰村党群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
21 |
0.2 |
1 |
零售业 |
2024年重庆银保扶贫慈善基金会捐赠,捐赠总金额30万元,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办公设备、厨卫等,共计21万元;另电脑、LED显示屏、打印机等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共计9万元,由采购人在集采平台采购或由中标单位配合采购人进行采购。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8日。
2.领取地点:奉节县夔州街道夔州西路302号附7号3-15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奉节县夔州街道夔州西路302号附7号3-15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北京时间10:00-10:3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 9 月 20日北京时间10:30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金额: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一并递交。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领取时需按比选文件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及时领取,由此造成合同签定超期延期,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及时按程序办理退还保证金程序,由此造成保证金超期延时退还,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招标代理处领取;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一)招标人: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8723646336
地 址:奉节县鹤峰乡
(二)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老师
电 话:023-56662777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东环路38号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