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鹤峰乡人民政府是主管本辖区内7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加强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行政工作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社会救济和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一)单位构成
鹤峰乡党委、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10个,事业单位6个。
1.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武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机关后勤等职责。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宗侨台、机构编制、群团等职责。
(3)人大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联系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等职责。
(4)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交通、水利、林业、商务、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旅游、体育、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职责。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10)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负责贫困对象识别、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统筹社会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宣传培训等扶贫开发工作职责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2.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劳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农民工监测、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才服务等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承担本级人民政府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交通、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6)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主要承担脐橙、油橄榄、中药材、山羊、蔬菜、烟叶、小水果、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研究、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我单位是全额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单位职工行政编制数为28个(其中工勤编1个),事业编制数为26个,实有在职行政人员29人,事业人员26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选任制干部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8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4.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3.3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4.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67.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49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8.38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0.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8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4.35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52万元,农林水支出612.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6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3.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18.0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4.6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4.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4.15万元,比2022年增加16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75万元,比2022年增加218.0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2.40万元,比2022年减少54.66万元,主要原因是仅将村级日常运转经费、村干部补助等项目列为特定项目预算,主要用于村(社区)日常运转、村干部补贴等重点工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 万元,比2022年减少439.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上年结转金额,主要用于农林水项目支出,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2.50万元,比2022年减少 0.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50万元,比2022年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标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5.83万元,比上年增加6.46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用增加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2.4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鹤峰乡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环卫车)2辆。房屋面积2285㎡,其中办公用房2180㎡,业务用房105㎡。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联系人:谭云 联系电话023-5686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