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9328H/2023-000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鹤峰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12
[ 发布日期 ]
2023-10-12
重庆市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作为重庆市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下级预算单位,承担辖区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等任务。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按照奉节县委编办核定设置事业单位6个。

1.事业单位

(1)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2)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劳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农民工监测、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才服务等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承担本级人民政府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交通、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6)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主要承担脐橙、油橄榄、中药材、山羊、蔬菜、烟叶、小水果、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研究、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重庆市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共有编制26人,事业编制26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5人;2022年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36.61万元;支出总计536.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6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系本年度新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收支。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3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6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系本年度新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61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3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6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系本年度新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36.61万元,占10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6.6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6.6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系本年度新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财政拨款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6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系本年度新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2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6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系本年度新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2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我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13万元,占11.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25.63万元,占4.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农林水支出427.05万元,占7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3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4.80万元,占4.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4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系本年度新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1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系本年度新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系本年度新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公务接待费1.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系本年度新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3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8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0万元,主要原因是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系本年度新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系本年度新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鹤峰乡农业服务中心系本年度新增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谭云    023-5686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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