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场镇交通秩序管理,提升场镇形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乡明堂场镇禁止乱停乱放及占道经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范围
冯坪乡明堂场镇主要路段,即村民许建平住房(小地名:小包)至中村明堂交界的三岔路口处。
二、禁止行为
(一)车辆乱停乱放:任何车辆不得在上述路段及其他禁止停车的区域随意停放,停车应在指定的停车场(明堂村办公室广场)或停车泊位内按规定有序停放。
(二)商贩占道经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主要路段两侧的道路白线范围内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堆放杂物等占道经营行为。
三、禁止时间
每日早上7:00点至下午7:00点。
四、处罚措施
(一)对违反车辆乱停乱放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拍照取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违停车辆,将依法拖移并重处。
(二)对占道经营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多次违规的,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请广大村民、商户及驾驶员们严格遵守,积极配合,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场镇环境。
特此通告。
奉节县冯坪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