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大树镇是财政补助的一级行政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按照奉节县委编办核定行政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和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色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12月实有在职行政人员30人,企事业在职人员33人,共计在职人员63人。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55.7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5.73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6309万元,主要是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0.63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55.7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7.292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20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99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78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0.63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630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0万元。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5.73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5.7371万元,比2020年增加10.6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5.7371万元,比2020年增加10.6309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
大树镇人民政府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7.760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5.76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55.7371万元,比上年增加10.6309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不涉及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报废车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小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