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大树镇于2004年7月由原大树镇、青莲乡、梅子乡、槽木乡合并而成,政府所在地位于大树镇石堰社区八社。大树镇现下辖2个社区,14个村,68个社。按照奉节县委编办核定行政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和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大树镇属于财政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该单位2019年末机构数10个,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33人,共有编制66人。2019年10月实有在职行政人员35人,事业在职人员33人,共计在职人员68人。行政退休人员28人,事业退休人员3人,共计退休人员31人;村官2人,遗属6人;全镇财政供养人员107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5.10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5.1062万元,比2019年增加185.3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1062万元,比2019年增加185.38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预算口径增大,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大树镇人民政府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7.76万元,比2019或减少0.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6万元,比2019年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7.2416万元,比上年增加113.711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不涉及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报废车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联系人:韩燕语 联系方式:15202389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