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堂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31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渝委法〔2020〕3号)和《奉节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草堂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书记杨钧、镇长李应辉双组长制度,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平安办下设示范创建工作办公室,政法书记张修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示范创建办日常工作。

二、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不断压缩办理时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一网、一门、一次”。                     

2、对外公布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镇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建立健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3、 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4、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不允许发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

5、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大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地方政府规章制定力度,严控相关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论证结论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没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没有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没有违法治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6、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行政首长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最后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

7、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监督系统建立并有效运行。

8、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已经建立。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创建周期内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着装管理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得到规范,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均已明确。执法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和名额,报同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9、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出庭率达100%。行政诉讼败诉率不高于上一年度全国行政诉讼败诉率平均值。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立,对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

10、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形成,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11、实行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有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草堂派出所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落实到位。

1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治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提高了干部群众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和群众办事效率,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有效促进了党务政务公开,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增强法治思维、优化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工作上成效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坚持民主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坚持重大决策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决策依法公开制度。

2、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干部职工会议会前学法治度,班子成员读书会学法治度,定期举办法律讲堂,组织干部旁听法院典型案件庭审,接受法治教育。

3、继续夯实普法建设成果,提高干群法治意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学习宪法、民法典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土地、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

4、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公示,提高政府透明程度。加强对政府公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力度,实行每天一查看、每天一督导、每天一调度,完善公示内容,确保公示质量。

                   

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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