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19-036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8-21
[ 发布日期 ]
2019-08-21
重庆市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草堂镇财政办公室负责草堂镇人民政府机关的各项财务收支,包括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各级各部门下拨的各项代管资金收入。负责管理各部门的财务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经费(含村干部工资),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代发老党员补助和部分民政人员(如五保人员)经费,负责代管各村扶贫专项资金、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人畜饮水专项资金和乡村道路建设专项资金。

(二)机构设置:草堂镇政府机关现设机构有:党政办、党建办、人大办、计生办、综治办、财政办、扶贫办、民政办、安监办、食药监办、公路养护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市政规划建设管理所、畜牧站、脐橙站、水利管理站18个部门,其中:行政部门8个,事业单位10个。辖12村,2个社区。
    (一)人员情况:现有编制数82个,其中:行政编制39个,行政工勤3个,事业编制40个。年末实有人数82人,在职人员82人,其中:行政42人(其中: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114.2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14万元,支出总计6675.33万元,年末结转252.9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671.58万元,上升2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增加3046.65万元,上升4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使用4730.22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11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14.26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67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5.11万元,占29%;项目支出4730.22万元,占7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1.34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80.4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人员增加等支出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32万元,占4%,比年初预算数多2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12万元,占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95万元,占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32.24万元,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2.24万元,系年中追加煤矿关闭补偿等专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7万元,农林水支出3230.31元,占68%,因为年初预算未将农林水项目支出预算在内;住房保障支出266.45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41万元,因为危房改造资金未进入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仅仅为住房公积金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36297.68元。其中:人员经费1628.5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506.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主要用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16.5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39.32万元。公用经费主要用途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主要原因是对“三公经费”管理控制严格,所以较往年有很大幅度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维修费和油费。公务接待费7.65万元,比去年减少3.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一般都由职工食堂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在物价上涨及接待人次增加的基础上,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0组团0人次,2018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共计10238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广告宣传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应急车辆4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56720032。

草堂镇附件2:决算公开样表(8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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