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08-27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基本住房安全,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146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街道)申报情况,现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本次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89户(附件2),其中C级危房6户、D级危房68户,无房户15户。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农房建设审批程序。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严格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改造对象基本信息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三到场”制度,强化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施工现场日常巡查力度,杜绝质量安全问题。

(二)危房改造方式及面积标准。农村C级危房改造必须修缮加固,农村D级危房改造必须拆除重建或建新拆旧(不能购买)。按照“既实现改善住房条件目标,又不得因建房造成大额负债导致农村低收入群体返贫致贫,同时住房宅基地占地面积符合政策规定”工作要求,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标准执行(附属设施除外):1人户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2-3人户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4人户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5人及5人以上户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

(三)切实加强危房改造风貌管控。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带方案审批、签订管控协议、挂牌施工、严格到场监管等措施进一步强化风貌管控工作,免费为改造对象提供《奉节县新农村民居通用图集(试行版)》(2020年版);农户也可以自行委托设计公司设计,自行委托设计的,建筑风貌应与农房通用图集基本协调,图纸需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

(四)严格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房屋主体完工后,各乡镇要及时跟进督促改造对象配套完善生产生活设施,确保达到入住标准,同步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同时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规范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全面实施补助资金拨付“一卡通”,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等形式变相使用危房改造资金。

三、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增强担当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务必于2021910日前动工,202112月底前全部竣工。

(二)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改造工作。2021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经乡镇(街道)认定,县住房城乡建委多次与相关乡镇(街道)反复确认,本次危房改造计划一经下达不再取消,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对象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造任务。

(三)做好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强化农户档案信息管理,逐户建立档案(档案材料包括目录、农户申请书、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等级鉴定报告表、村级评议资料、乡镇审核和区县审批材料、质量安全巡查资料、公示图片材料、改造前中后照片、竣工验收表、资金发放单据等),确保验收一户、建档一户,并及时将农户档案信息准确地录入《重庆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信息检索系统》。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8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