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白帝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白帝镇人民政府着力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管理服务体制机制。主要职能在于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
(二)机构设置
白帝镇党委、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10个: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法制、武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机关后勤等职责。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宗侨台、机构编制、群团等职责
3.人大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联系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等职责。
4.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交通、水利、林业、商务、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旅游、体育、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职责。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10.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贫困对象识别、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统筹社会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宣传培训等扶贫开发工作职责。
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建工作办公室明确1至2名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693.5万元,支出总计369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8.36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收支比上年度增加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404.38万元及年中项目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6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8.36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收支比上年度增加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404.38万元及年中项目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3.5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6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8.36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收支比上年度增加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404.38万元及年中项目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1680.76万元,占45.5%;项目支出2012.74万元,占54.4%;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93.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68.36万元,增长22.0%,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收支比上年度增加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404.38万元及年中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4.57万元,增长4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5.68万元,增长115.9%。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404.38万元及年中项目增加。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4.57万元,增长4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5.68万元,增长115.9%。主要原因是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3〕28号)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项目404.38万元及年中项目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1.12万元,占3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02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办公室履行职能,保障单位项目支出需要。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03万元,占2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8.61万元,增长228.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44.26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防疫工作取得成效,支出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125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917.75万元,占2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7.35万元,增长239.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农业生产发展、抗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三峡后续工作项目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74.08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积金基数调整。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3.91万元,占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0.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9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4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65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办公室履行职能,保障单位项目支出需要。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0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6.21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追减。本年支出40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6.21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追减。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6万元,下降62.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6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购买保险。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7万元,下降56.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7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9万元,下降74.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9万元,下降52.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4.3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66.6%,主要原因是大型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53.2%,主要原因是按标准缩减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8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6.65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办公室履行职能,保障单位项目支出需要。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整体和3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7项,涉及资金361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绩效公开。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镇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镇不存在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情况。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镇不存在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冉茂林 023-5673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