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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聚焦历史遗留问题,高效完成了全县25667.68平方米国有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
此次确权登记主要针对用地行为发生在1986年前、无权属来源或权属来源不全的土地,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政策开展调查确权登记,共涉及土地16宗。其中包括兴隆镇烈士陵园、竹园水厂等公益性及民生设施用地。通过本次确权,依法明确了土地权属,有效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规范管理、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