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医疗机构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支队、相关职能科室和辖区监管所对县内各二级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药械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主要围绕医疗机构使用过期药品器械、非法医疗制剂、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内容,重点检查药品管理,药品采购验收流程、特殊药品进销存台账、药品贮存条件、票账货款、人员管理制度和医疗器械管理、产品进货渠道、储存条件、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使用有效期等情况。
截至目前,检查发现相关医疗机构(公立医院)如下问题:未取得许可违法配制中药制剂,并用于开展诊疗服务;医用氧气存在超过有效期的情况以及特种设备医用氧气瓶超期未检测;部分医疗器械(如一次性新生儿苏醒球)超过有效期。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该局已对相关医疗机构依法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检查力度,面向全县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坚决守住药品药械安全底线。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深化“三医”协同,拧紧药品安全阀,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