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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违建“零容忍” 拆违再发力
日期:2024-10-31

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10月23日,兴隆镇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对一处在建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日前,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1处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建(构)筑物的违法建筑,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经多次做工作让当事人自行整改,但当事人拒不整改。10月22日,兴隆镇研究决定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制定强制拆除在建违法建筑实施方案。10月23日,兴隆镇组织违建整治工作专班等6个工作组进行强制拆除。为确保拆除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拆除现场设置警戒线,设立安全区。历时5个小时,该处违法建筑完成清拆工作,拆除面积400平方米。

下一步,兴隆镇将持续保持“有违必打”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巡查与依法打击力度,做到违建监管“零死角”、拆违控违“零容忍”,切实有效维护群众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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