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杨森见义勇为人员的决定
奉节府发〔2023〕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杨森,男,汉族,2002年11月出生,奉节县平安乡林口村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2022年9月14日17时许,奉节县平安乡林口村16组村民付某某房屋失火,火势较大,不及时扑灭可能引发周边山火。杨森听到村民呼救后,主动参与救火。19时40分左右,杨森在投掷手投式灭火器过程中,被现场火星引燃灭火器,发生爆炸,导致杨森右手严重炸伤。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要求,经县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认定杨森为见义勇为人员,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并奖励人民币5万元。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杨森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不怕危险、奋不顾身的见义勇为传统美德和高尚品质,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为推进“平安奉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奉节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