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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22-00157
[ 发文字号 ]
奉节府发〔2022〕58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1-22
[ 发布日期 ]
2022-11-24
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奉节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奉节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奉节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奉节府发〔20225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2225号)精神,全面掌握我县土壤资源情况,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重要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我县普查对象为全域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并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开展专项调查。

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三、普查进度安排

全县普查工作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20231月底以前完成县级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并上报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外业采样于202410月底前全部完成;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

四、加强组织领导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奉节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壤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以及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委,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我县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配合,共享国土“三调”、现有大比例尺地质图等已有成果资源,为顺利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五、加强经费保障

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市级和区县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县上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县财政局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多方筹措资金,统筹安排,确保全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形成高质量土壤普查成果

根据外业调查成果形成土壤普查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等,完成土壤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分布图、酸化土壤分布图、特色农产品产区土壤专题调查图以及高标准农田土壤专题调查图等,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关专题调查,形成本地的普查专项成果。普查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对在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组织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奉节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奉节县人民政府

          202211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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