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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20-00639
[ 发文字号 ]
奉节府办发〔2019〕77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7-01
[ 发布日期 ]
2019-07-12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关部门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19〕77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有关部门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奉节县机构改革方案》(奉节委发〔2019〕6号),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职责调整划转工作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96)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县级有关部门职责调整分工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发展规划职责调整及分工。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要求,县发展改革委要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负责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等,牵头拟订县级综合性规划和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专项规划,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二是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拟订本行业领域的专项规划,送县发展改革委平衡统筹后共同上报县政府审定。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各专项规划,做好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的平衡衔接。

二、关于重大重点项目管理职责调整及分工。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重点项目,牵头拟订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按程序上报县政府审定。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具体推进工作。

三、关于铁路、民航及交通规划职责调整及分工。一是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接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铁路、民航重大项目规划;县交通局负责对接市交通局,做好铁路、民航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有关工作。二是县交通局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规划及铁路、民航专项规划,负责指导铁路、民航建设管理等。

四、关于能源行业管理职责调整及分工。一是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中长期能源生产建设,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负责跨区域能源资源的协调平衡与合作工作。县经济信息委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编制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计划。二是将县发展改革委承担的液化天然气管理职责及县商务委承担的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管理职责划转至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做好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城市燃气工作的衔接。

五、关于城镇管网一体化建设管理职责调整及分工。一是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以及城镇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等。二是将县城管局承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污水管网运行维护、雨水管网建设维护等职责划转至县住房城乡建委。

六、关于物流职责调整及分工。一是将县发展改革委承担的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推进物流园区建设等职责划转至县商务委,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县商务委做好与市发展改革委的衔接工作。二是将县交通局牵头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培育航空市场和航线职责划转至县商务委,县交通局配合做好与市交通局的衔接工作。县交通局负责综合平衡交通运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管理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多种运输行业发展。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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