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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奉节县重要河流及水库防洪管控水位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4-06-28

为便于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现就《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奉节县重要河流及水库防洪管控水位的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布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洪减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及重庆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等都明确要求提升防洪能力。2021年12月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着力提升城乡防洪能力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41号),要求各区县政府完成防洪管控水位确定公布,制定防洪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二、确定过程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提升城乡防洪能力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41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防洪管控水位确定有关事宜的函》(渝水函〔2022〕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完成了大溪河(鹤峰乡莲花社区段)、新民河、海坝河、杨坪沟、安坪河、甲高河等18条河流及57座水库防洪管控水位划定工作。2022年4月至11月,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和专业技术人员对《重庆市奉节县城乡防洪能力提升项目防洪管控水位划定报告(报批稿)》进行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2023年10月再次征求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意见,对朱衣河城区河段进行重新划定,编制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报2024年一季度河长办主任会议进行了审议。2024年4月,经第十八届县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确定标准

奉节县城镇开发边界内(含草堂工业园区)的防洪管控水位不得低于50年一遇洪水位,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防洪管控水位不得低于20年一遇洪水位。水库(含在建水库)以大坝坝顶高程管控。

四、公布范围

本次确定并公布的主要河流及水库包括:

(一)主要河流18条:大溪河(鹤峰乡莲花社区段)、新民河、海坝河、龙泉河、杨坪沟、安坪河、甲高河、清泉河、石乳河、草堂河、石马河、崔家河、岔河、龙潭河、高治河、龙家河、车家坝河、朱衣河。

(二)水库57座:渡口坝水库、青莲溪水库、草坪河水库、石笋四级电站工程-枢纽工程、黄井水库、立新水库、晏家槽水库、红星水库、纸厂湾水库、浸塘水库、大穴厂水库、何家槽水库、云盘湾水库、梅家湾水库、同庆水库、泉水水库、向阳水库、大垭合水库、黑岩头水库、石牛槽水库、小湾水库、托板水库、光辉水库、太平湾水库、明水水库、后槽水库、十六丘水库、后坪水库、胜利水库、同心水库、大田水库、马鹿水库、大田口水库、长冲水库、三教庵水库、上游水库、友谊水库、大堰塘水库、阳合水库、大水田水库、小治水库、瓦窑坪水库、茶盘水库、流泉沟水库、梅家水库、喜口水库、后沟水库、万家包水库、马槽水库、围溪沟水库、紫云水库、野茶水库、万泉水库、双台水库、尖山水库、湾口水库、三蹬坡水库。

五、其他说明

(一)防洪管控水位确定基准年为2022年。

(二)长江、梅溪河、大溪河、长滩河防洪管控水位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公布重要河段防洪管控水位的函》(渝水函〔2022〕359号)执行。

(三)吐祥镇场镇、兴隆镇场镇、竹园镇场镇涉及部分文物保护,本次公布10年和20年两个频率的防洪管控水位,涉及文物保护的场镇相关规划可按照10年一遇防洪管控水位进行管控,其余新建房屋建筑及相关建设项目按照20年一遇防洪管控水位进行管控。涉及消落区的新民河鹤峰乡场镇、草堂河白帝镇场镇、大溪河鹤峰乡莲花塘居民点、朱衣河城区河段按照河道管理范围线进行划定。

(四)本次公布的防洪管控水位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系统,涉及三峡水库的防洪管控区域同时公布吴淞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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