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初步编制完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制度持续规范,组织保障更加有力。
2021年底前,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水平。
2022年底前,完善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公开事项科学全面、政务公开规范有序。
2023年底前,建成覆盖县、乡两级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的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形成制度健全、行为规范、质量提升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完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
(二)全面落实政策解读工作制度。
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
(三)建立健全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机制。
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
(四)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五)建立健全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六)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
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乡镇〔街道〕
(七)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乡镇〔街道〕
(八)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县政府各组成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各乡镇(街道)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
各单位要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监督考核。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长效机制,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