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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林业局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日期:2021-06-01

奉节县林业局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0年—2021年)》(奉节府办发〔2020〕60号),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组织领导

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确定了专职人员。机构改革后,县林业局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建立了综合科,都将法治工作作为重要职能,局领导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法治教育

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学习宣传,提高了单位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先后开展了“三月林业法治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专题普法宣传”、新《森林法》宣传等活动。认真开展了“森林法法律进学校、进院坝” 等活动。

(三)依法治理

积极推进行业的依法治理。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29项行政许可按规定全部进入大厅。二是依法治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及时出动,控制危害,平均每年出动警车1000余台次,出动警力2300余人次,办结的刑事、行政案件,没有冤假错案。健全案卷评查机制,规范案卷质量标准建立督查通报制度。三是依法管理。依法进行行政管理、行政应诉、行政裁决等,坚持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没有行政败诉案件。

(四)规范行为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行政性规范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备案审查,正在撤销《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禁止准入类负面清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坚持法律顾问审查、县司法审查、县政府审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专门的法治科室

林业局立了行政审批科、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建立了综合科,都有法治工作内容,但没有法治工作的专门科室。

(二)法律宣传不够全面

特别是新森林法、民法典以及相关规则的宣传,由于疫情的影响,有不到位的地方。

奉节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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