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2.1.4.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5 -
2.2.县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7 -
1.1.编制依据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奉节县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修订完善《奉节县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编制目的
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事件,及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组织和协调社会救援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救援行动,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公共危害。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设立县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与协调全县一般及以上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具体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3.3.条块结合,乡镇为辅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以事发地人民政府为主体,负责处置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前期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责任制,全面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领导和指挥,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
1.3.4.群专结合,整合资源
要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的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充分依靠群众,有序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过整合现有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通过整合现有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通过整合现有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奉节县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Ⅳ级以上(含Ⅳ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5事故等级
1.5.1.突发事件的等级和预警标识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红色):造成30人(含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橙色):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含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黄色):造成一次性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含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蓝色):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当事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时,相对应的预警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
1.5.2.确定突发事件等级的标准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确定为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
(1)事态发展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控制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大面积、跨区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且事发地人民政府无法协调处置的;
(3)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威胁到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
(4)一次性死亡人数超过3人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
(5)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危及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人民生命安全或可能引发爆炸、火灾的。
1.6启动预案条件
当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或较大事故(Ⅲ)时,原则上均应启动本预案。
1.7预案结束条件
(1)危险化学品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脱离险境;
(2)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及污染物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
(3)经现场指挥部和专家确认认定应急救援结束。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县应急救援指挥部
2.1.1.领导机构
指挥长: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安监局分管领导担任。
2.1.2.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卫生计生委、县交委、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县城乡建委、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
2.1.3.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发生Ⅳ级及其以上突发事件时,确定突发事件级别,决定发布预警和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确定县指挥部组成人员。
(2)组织指挥全县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指导和督促应急现场指挥部开展工作。
(4)制订全县应急处置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5)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技术装备等资源。
(6)负责向公众发布可能受到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危害的警戒或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决定和签署应急事件重大信息的公开和上报,负责新闻发布工作。
(7)协调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应急行动。
(8)必要时,向市应急指挥部请示启动市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则服从市应急指挥部的指挥。
(9)负责应急工作的总结评估工作。
(10)其它应当履行的职责。
2.1.4.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县委宣传部: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对事故发生前后的信息发布、宣传工作,处理与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会等相关事务。
县监察局:负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国家公务人员、党政机关任命的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县安监局:负责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请示指挥长启动本预案;通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编制和修订县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制;负责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等工作。
县政府应急办:履行值守应急、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汇总、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能,发挥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运转枢纽作用;协调较大以上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后评估和参与信息发布等工作。
县公安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等工作。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制定道路交通管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维护,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安全畅通等工作。
县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指导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县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并组织监测;对可能存在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负责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负责调查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事故区域的环境保护等工作。
县交委: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县质监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县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时况资料和现场的气象保障和预测预报服务等工作。
县城乡建委:负责向指挥部提供事故发生区域建筑的抢险救援方案;负责提供事故发生区域的建筑设施档案资料等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抢险预案;提供经营市场布局情况,组织疏散市场人员。
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等部门负责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和事故单位搞好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2.2.县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2.2.1.指挥部的设置
处置一般(Ⅳ级)以上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时,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现场设立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由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临时任命。现场指挥部设在事发现场附近合适场所。
2.2.2.县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制订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方案。
(2)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链。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容易受到应急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损失。
(4)迅速消除应急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
(5)针对应急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
(6)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为公众提供生活必需品。
(7)掌握事态发展,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做好新闻媒体接待工作。
(8)负责应急事件善后处置、有关调查和总结评估工作。
(9)其它应当履行的职责。
2.2.3.县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各专业组的主要职责
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在事发地设立县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下设危险源控制组、医疗救护组、抢险救援组、安全保障组、后勤物资保障组、环境监测组、专家咨询组、事故信息组等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县公安县公安消防大队、资中预备役防化营和县质监局组成。人员由专业消防队伍、防化营和专家组成。该组由县公安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2)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抢救预案。该组由县卫生计生委负责。
(3)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抢险、事故处置、伤员搜救、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县公安县公安消防大队、资中预备役防化营、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该组由县公安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4)安全保障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
(5)后勤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保障现场抢险物资及通讯联络畅通。由事发地政府、县经济信息委、县交通运输局等组成。该组由事发地政府负责。
(6)环境监测组:负责及时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可能造成的污染区域进行环境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县环保局及环境监测机构组成。该组由县环保局负责。
(7)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由县安监局、县城乡建委、县质监局和有关专家组成。该组由县安监局负责。
(8)事故信息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各种信息的收集、传递、汇总,并向社会发布,由县委宣传部和县安监局组成。该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2.3.乡镇应急组织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参照县级应急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3.监测和预警
3.1.监测
县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是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监测预测的责任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全面掌握各类有关生产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状况及周边环境,有计划地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并利用技术、人工等多种监测手段实施有效监控,分析相关因素和危险信息,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测结果、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进行分析预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管理和监督管理职能,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2.预警
(1)发生或即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按照《奉节县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办法》)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内容、范围和程序等规定,立即向县政府应急办(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安监局报告,同时应启动相应的预案。
(2)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事发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同时判定事件级别并发布预警。必要时应启动相应的预案,同时向县政府应急办(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安监局作出报告。
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电话: 56557192 传真:56557192
县安监局值班电话:56557278 传真:56557278
(3)县政府应急办和县安监局接到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迅速报送领导,同时对重大信息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处置建议。对发生和可能发生Ⅳ级及其以上的突发事件,应立即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确定突发事件的等级,提出是否启动县级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的建议。
4.应急响应
县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发生在奉节县行政区域内的一般(Ⅳ级)及其以上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县安监局的报告和建议,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接到报告后,县安监局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结果,向县政府应急办(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本预案和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县、区及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或根据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视情况请求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导并协助解决应急救援中的困难。
5.应急处置
5.1前期处置
(1)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县政府应急办(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安监局。
(2)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事故信息得到核实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当地应急队伍和有关部门先期处置。按照本预案和有关文件的规定,预测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报送事故信息。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在采取必要措施后,无论是否有效控制事故,均应当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办(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安监局报告,并提出启动我县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5.2事中处置
(1)县级预案启动后,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立即进入指挥平台开展工作。相关人员进入指挥岗位,启动指挥系统。指挥以县公安县公安消防大队为主的救援力量,迅速实施救援行动和现场紧急疏散,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所属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立即开展工作。迅速建立与事发现场及当地的通讯联系,有条件的要开通视频联络。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抓紧收集相关信息,掌握现场处置工作状态,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处置方案,调集和配置应急处置所需要的人、财、物等资源,统一指挥全县应急处置工作。
(2)充实加强现场指挥力量。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的,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开设现场临时指挥部,并提供现场指挥运作的相关保障。县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到位后,迅速接替乡镇政府临时指挥部开展工作。县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件性质迅速组织各类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3应急增援
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由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带队的应急反应先遣小组,赶赴事发地,督促、指导和协调处置工作。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增派专家小组和各类应急小分队,调动必要的物资、设备,支援应急工作。
参加现场处置工作的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
各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应急响应原则,及时、准确、客观发布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救援工作信息,正确引导舆论。严格做好舆论管控工作,坚决防止以讹传讹。各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5应急结束
整个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指挥长批准,由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终止。
6.善后处置
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对事故外溢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消除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经过处置、观察后,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清查人员伤亡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危害范围和程度,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
充分利用图书报刊、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等传播媒介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有效形式,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事件处置有关常识的宣传,开展应急事件预防、预警、避险、自救和互救等知识的宣讲活动,普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7.2培训
有关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课程列入培训内容,加强对各级领导、行政人员的培训,提高应急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组织指挥能力。加大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力度,切实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能力。
7.3演练
定期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预案管理
(1)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县安监局,针对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县安监局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2)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人或临时负责人履行相应职责,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变动情况及联系方式书面报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县安监局)。
(3)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奉节县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9.1.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1)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是专业人员且需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3)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4)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1)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2)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3)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膈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9.1.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4)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5)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6)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7)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9.1.3.烟花爆竹事故处理措施
烟花爆竹事故主要具有易燃易爆、连锁殉爆、救援困难、影响巨大等特性。事故发生处置的基本方法:
(1)首先进行疏散。事故发生时,先切断事故发生地的电源,疏散周围群众,把群众撤离到有掩体保护的安全地带,防止爆炸事故再次发生和伤人。
(2)爆炸结束后,在爆炸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观察,确认爆炸不再发生后。施救人员带上防护设施,方可进入现场附近,组织进行灭火施救。
(3)对未爆炸的烟花爆竹,用水浸湿后,施救人员方可进入现场内进行清理。
单 位 |
电 话 |
单位 |
电 话 |
县委值班室 |
56557392 |
县政府值班室 |
56557192 |
县公安局 |
110、56516021 |
县安监局 |
56557278 |
县公安交巡警大队 |
56521191 |
县国土房管局 |
56551211 |
县公安消防大队 |
119、56521964 |
县商务局 |
56557182 |
县卫生计生委 |
56569187 |
县环保局 |
56551813 |
县经济信息委 |
56557116 |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87489993 |
县供电分公司 |
56558501 |
奉节县人民医院 |
56805001/120 |
序号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专业类别 |
联系电话 |
1 |
朱 进 |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
危险化学品 |
13896139262 |
2 |
黄力武 |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
危险化学品 |
13060218506 |
3 |
邓勋民 |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
危险化学品 |
13452835312 |
4 |
唐翔宇 |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
危险化学品 |
13452308360 |
5 |
徐龙君 |
重庆大学 |
危险化学品 |
13752820583 |
6 |
雍歧东 |
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 |
危险化学品 |
13983385898 |
7 |
陆 军 |
重庆美高科技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594889977 |
8 |
闫少康 |
重庆美高科技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637910096 |
9 |
蒋恩彬 |
重庆泰莱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372689031 |
10 |
何德定 |
重庆泰莱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637865795 |
11 |
周小波 |
重庆市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 |
危险化学品 |
13637864188 |
12 |
胡龙江 |
中国石油重庆销售仓储分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983130543 |
13 |
蔡治勇 |
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002376221 |
14 |
刘国勇 |
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330278383 |
15 |
林培权 |
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658339001 |
16 |
张 兰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983962680 |
17 |
林永胜 |
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340236549 |
18 |
王兴国 |
重庆过龚安防技术事务所 |
危险化学品 |
13320253680 |
19 |
林辉英 |
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500360872 |
20 |
韩振杰 |
中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环安处县公安消防大队 |
危险化学品 |
13618223126 |
21 |
王小明 |
重庆昆冈科技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668000800 |
22 |
鲜思淑 |
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637787382 |
23 |
辜敏实 |
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635428689 |
24 |
张政学 |
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8669862599 |
25 |
吴 崎 |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452555188 |
26 |
金立志 |
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8716836813 |
27 |
陈加林 |
中华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5025628819 |
28 |
李庆生 |
重庆白涛化工园区管委会 |
危险化学品 |
13983316626 |
29 |
向 勇 |
涪陵区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908258646 |
30 |
伍建军 |
重庆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996436702 |
31 |
陈军 |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危险化学品 |
13609417903 |
32 |
龚 雪 |
重庆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996053423 |
33 |
席刚 |
重庆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996119779 |
34 |
岑远庆 |
重庆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退休) |
危险化学品 |
13627649532 |
35 |
燕华 |
万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243523908 |
36 |
胡国梅 |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628356668 |
37 |
皮应彬 |
重庆嘉陵益民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983263485 |
38 |
桂大兵 |
城口县安监局 |
危险化学品 |
13709449748 |
39 |
曾格林 |
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5978999998 |
40 |
张昌元 |
垫江县经济信息委 |
危险化学品 |
13896502077 |
41 |
冯铁军 |
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896731158 |
42 |
徐兴荣 |
武隆县彩云液化石油气充装站 |
危险化学品 |
13896799888 |
43 |
王远 |
中石油销售开县经营部 |
危险化学品 |
13896348467 |
44 |
周辉 |
中国石油重庆销售云阳分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320301833 |
45 |
周忠 |
奉节县安监局 |
救援防护 |
13609451077 |
46 |
黄华 |
重庆冰盈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救援防护 |
13996535286 |
47 |
王著洪 |
奉节县安监局 |
救援防护 |
15826458321 |
48 |
李大军 |
奉节县安监局 |
救援防护 |
15223790562 |
49 |
周 斌 |
秀山县安监局 |
危险化学品 |
13908277043 |
50 |
石元发 |
重庆神洲气体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13908275183 |
51 |
何邦全 |
酉阳县安监局 |
危险化学品 |
13896876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