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国有企业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国有企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为县属国有企业提供培训、咨询和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奉节县国有企业服务中心,为奉节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5名编制,现在岗职工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4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收入较去年减少7.45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支出和公用经费减少了。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7.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5.5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4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42万元,比2023年减少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万元,比2023年减少7.45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和公用经费减少了;今年无项目支出。
奉节县国有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8万元,比2023年减少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2023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房。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雨,联系电话:023-56665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