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兴隆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乡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具有引导经济发展、做好重点工程建设及公共设施等社会公益性事业工作、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等职能,监督管理好经济和行政工作。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兴隆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下辖管理3个社区20个村。政府机构设置情况:党委1个、人大1个、政府机关1个、财政办1个、规建环保办1个、应急办1个、农服中心1个、文化中心1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个。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5.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5.59万元,比2019年增加28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5.59万元,比2019年增加284.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村干部工资补助,退休人员医疗缴费补助,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
奉节县兴隆镇人民政府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5.18万元,比2019年减少0.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18万元,比2019年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食堂接待成本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与2019年无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76.23万元,比上年增加74.3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3辆、水车1辆、环卫车2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祥勇, 联系电话:0235678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