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2名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用对象
(一)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3个月以上;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五)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六)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七)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八)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九)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十)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用条件
(一)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三)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需要。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9日—6月20日。
(二)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公路管护
(三)报名地点
奉节县石岗乡便民服务大厅。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人员身份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石岗乡人民政府进行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包括失业登记情况,是否有营业执照、公司股东(监事)信息、单位参保、外地务工、财政供养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情况。
(六)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梯次录取,录满为止。
(七)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优秀人员可续聘,最长不超过3年。
四.工资待遇
非全日制岗位人员按小时计酬(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当年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即:22元/小时),每个岗位每周用工工时累计不超过8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25小时,非全日制550元/月(以达标工时计算)。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招用工作由石岗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石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参与,并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对本次招用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向石岗乡人民政府咨询和反映。咨询人:徐粲;电话:18716851334;监督电话: 023-56553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