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石岗乡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日期:2025-01-09


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总人数为14人。全日制1名,非全日制13名。主要从事水利管理、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公路管护、交通协管和文明劝导等工作。

二、公益性岗位招用对象条件

仅限有劳动能力的具有我市户籍且满足以下其中一项基本条件:

(一)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满3个月以上的人员(4050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四)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五)登记失业的已脱贫人员;

(六)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七)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八)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九)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十)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脱贫人口、残疾人员、退伍军人优先。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奉节县石岗乡便民服务中心,联系人:吴玉萍,联系电话:18223875307。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审核及面试

由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

(五)录用

根据面试结果及考察情况综合确定人选。由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四、用工管理及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实施;

(二)录用后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全日制2200元/月,非全日制550元/月);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的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原则上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等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3-5655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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