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750085947M/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青莲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20
[ 发布日期 ]
2023-02-20
奉节县青莲镇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青莲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青莲镇人民政府是主管本辖区19个村民委员会和1个社区工作的管理机构。

主要职能职责: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加强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行政工作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社会救济和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

(二)单位构成。

青莲镇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办公室,共计10个。

下属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共计6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99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9.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1.29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经费拨款增加101.2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99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5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97万元,农林水支出83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1.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14.6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3.3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9.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9.90万元,比2022年增加10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44万元,比2022年增加214.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7.46万元,比2022年减少113.3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等,主要用于渡工补助、村干部补贴、村干部办公经费、村干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重点工作。

青莲镇人民政府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2.6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6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2.60万元,比上年增加15.84万元,主要原因为预算口径变化。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7.4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抒倩联系电话:023-56604007


附件:1.2023年青莲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批复表

      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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