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5年版)
日期:2025-02-21

重庆市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5年版)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市级

区县级、乡镇级

特定群体

1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

耕地

地力

保护

和种

粮大

户补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 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理单位等。

3.补贴结果4.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等。

《财政部农业农村

部关于印发耕地建

设与利用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农

2023〕12号)、

《财政部农业部关

于全面推开农业三

项补贴改革工作的

通知》(财农[2016]26

)、《重庆市2023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

贴工作实施方案》

(渝农发〔2024〕77

自政府信息

形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20

个工作

法律、

法规对政府

信息公开的

期限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市级

区县级、乡镇级

特定群体

2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农机

购置

与应

用补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2.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

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重庆市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

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渝农发〔2024〕145

号)

自政府信息

形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20

个工作

法律、

法规对政府

信息公开的

期限另有规

定的,从其

规定

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重庆市农机购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市级

区县级、乡镇级

特定群体

3

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物防疫补助)

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强制免疫补助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 申报指南:包括补助对

象、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物防疫法》、《财

政部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

业防灾减灾和水利

救灾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农

2023〕13号)

自政府信息

形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20

个工作

法律、

法规对政府

信息公开的

期限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市级

区县级、乡镇级

特定群体

4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高素

质农

民培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 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理单位等。

3.补贴结果4.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等。

《财政部农业农村

部关于印发农业相

关转移支付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

农〔2023〕11号)、

《重庆市农业农村

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高素质农民

培育工作的通知》

(渝农办发〔2024〕

63号)

自政府信息

形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20

个工作

法律、

法规对政府

信息公开的

期限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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