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奉节县甲高镇中心卫生院等2家医疗机构增加执业地点的公示
日期:2024-12-13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委依法受理了奉节县甲高镇中心卫生院等2家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现将医疗机构变动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单   位

拟增加执业地址

法 人

1

奉节县甲高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甲高镇龙山居委会9组

王云建

2

奉节县永乐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永乐镇长凼村2组230号

谢东平

公示地点: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各拟增加执业地点所在地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23-56567635)或纪检监察科(联系电话:023-56550921)据实反映(公示期5个工作日)。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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