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依法撤销奉节刘必明中医(综合)诊所,现将拟撤销备案医疗机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名称:奉节刘必明中医(综合)诊所
二、地址: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羽声街28号底楼3号
三、主要负责人:刘必明
四、经营性质:营利性
五、所有制形式:私人
六、诊疗科目:中医科
七、备案编号:MA5XY54B050023617D2222
八、撤销理由:主要负责人死亡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