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美琳向我委申请设置医疗美容诊所,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设置内容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人:张美琳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市渝中区宝格曼医疗美容诊所连锁有限公司奉节诗城西路医疗美容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奉节县永安街道诗城西路青河苑658号商业吊二层2-7
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类别:个体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美容皮肤科、美容外科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台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拟设置医疗机构注册资金(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示地点: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楼门厅和奉节县永安街道诗城西路青河苑658号商业吊二层2-7
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23-56567635)或纪检监察科(联系电话:023-56550921)据实反映(公示期5个工作日)。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