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咨询问答库
日期:2024-05-06

《奉节县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咨询问答库

问:普惠性托育机构指的是什么?

答:普惠性托育机构是指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机构(含托幼一体化机构)。


问: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答:(一)申报。有意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机构,在申报期限内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已备案机构组织集中申请认定,新备案机构在备案时即可同步申请认定。

    (二)审核。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的托育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

    (三)公示。对达到条件的托育机构予以初步认定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认定、公布和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并向社会公布托育机构名称、地址、机构等级、收费标准等信息。同时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问: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一)托育机构应在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备案。

    (二)收费合理合规、行为规范,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无乱收费现象。其中,公办托育机构要按照公办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民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城镇居民上一年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按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折算到月)的80%。同一机构半日托收费按照全日托相应标准的60%计算。计时托收费不超过全日托折算到日标准的20%,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市级示范托育机构和三级、二级、一级托育机构,参照公办托育机构等级机构基准价上浮标准执行。

    (三)按照国家及市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标准,规范科学开展照护服务,近三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无通报批评、无违法办托行为等相关记录。

    (四)从业人员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托育机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按相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依法保障员工工资、福利待遇。

    (五)托育机构应切实履行入托期间婴幼儿健康和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婴幼儿健康安全。


问:认定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后,补贴是多少?

答:(一)乳儿班:每人每年补助900元。

    (二)托小班:每人每年补助800元。

    (三)托大班:每人每年补助700元。


问:认定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后,想要退出,应该如何退出?

答:经认定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有效期为3年(普惠性托育机构发生变更的,需重新进 行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在有效期内自愿退出普惠性或停止办托的,需以书面形式报请县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退出,根据实际运营时间计算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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