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公示
日期:2024-11-04
2024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公示(一般程序)
序号 专业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社会信用代码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文号或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执行结果 实际履行罚款金额 行政处罚机关
1 医疗卫生 吴文富 重庆市奉节县甲高镇大坡村313 吴文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吴文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于2024318日至202443日期间,在重庆市奉节县甲高镇老广场99号家中共对彭永香等16位患者开展诊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奉卫医罚〔20249 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奉卫无证存[2024]00002号的药品、器械和违法所得2500元,罚款:70000元;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2024/7/3 执行中 0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 医疗卫生 奉节县李美刚中医综合诊所 奉节县夔州街道夔州西路681号附9号A幢120号 李美刚 91500236MAC2LBXQ8P 奉节县李美刚中医综合诊所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使用后,未按照规定销毁案 奉节县李美刚中医综合诊所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使用后,未按照规定销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 奉卫医罚〔202410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2024/9/6 完全履行 0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 传染病防治 陈筱萍中医(综合)诊所 节县永安街道夔州路405 陈筱萍 92500236MA60Q6WN8D 陈筱萍中医(综合)诊所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在使用后未予销毁案 陈筱萍中医(综合)诊所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在使用后未予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奉卫传罚〔20241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2024/8/28 完全履行 0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4 消毒产品 重庆健尔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奉节县生态工业园区兴园路1B111 徐鹏 91500236MA60ENYW5Y 重庆健尔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德鲁克牌花露水抑菌液的标签(铭牌
)、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案
德鲁克牌花露水抑菌液的标签(铭牌)、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不予行政处罚

0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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