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二、服务机构名称、地点及时间
机构 |
地址 |
电话 |
服务时间 |
安坪镇中心卫生院 |
安坪镇下坝村1组 |
13320309583 |
每月5号、6号、7号、15号、16号、17号、25号、26号、27号 |
羊市镇中心卫生院 |
羊市镇大渔村15社 |
56696838 |
农历3、6、9、13、16、19、23、26、29 |
白帝镇中心卫生院 |
白帝镇浣花2社 |
81760319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永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永安街道少陵路124号 |
85995907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草堂镇中心卫生院 |
草堂镇柑子村4社23号 |
81769002 |
周一 周四 |
夔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夔门街道巴原街120号 |
56536158 |
周一 周三 |
大树镇中心卫生院 |
大树镇石堰村8社 |
56760120 |
每月5号、10号、15号、20号 |
汾河镇中心卫生院 |
汾河镇白水村4组 |
15310055770 |
周一、周三 |
冯坪乡卫生院 |
冯坪乡庙坝村3社 |
56862120 |
每月农历1、7、11、17、21、27 |
公平镇中心卫生院 |
公平镇万龙路58号 |
56633128 |
周三、周五 |
鹤峰乡卫生院 |
鹤峰乡莲花村2组 |
56864099 |
每月农历2、8、12、18、22、28 |
红土乡卫生院 |
红土乡下广村11组 |
81760120 |
每月农历6、16、26 |
甲高镇中心卫生院 |
甲高镇龙山9组 |
56686883 |
每月9号、10号、19号、20号、29号、30号 |
康乐镇中心卫生院 |
康乐镇郭家村2组 |
56766101 |
每月5号、10号、15号、20号、25号、30号 |
康坪乡卫生院 |
康坪乡小湾村4社 |
56807123 |
每月22号、23号、24号 |
龙桥土家族乡卫生院 |
龙桥乡瑞丰村1组 |
56836120 |
每月10号、20号、28号 |
平安乡卫生院 |
平安乡平安村2组 |
17318282612 |
每周二(节假日除外) |
青莲镇中心卫生院 |
青莲镇龙王庙居委会3组 |
81761300 |
每月农历3、8、13、18、23、28 |
青龙镇中心卫生院 |
青龙镇柑坪村1组 |
56802500 |
农历2、5、8、12、15、18、22、25、28 |
石岗乡卫生院 |
石岗乡两河社区1号 |
13996524688 |
每月农历4、14、24 |
太和土家族乡卫生院 |
太和乡太和村2号 |
56565120 |
每月5号、15号、25号 |
吐祥镇中心卫生院 |
吐祥镇天鹅路10号 |
56782018 |
周一至周四(节假日除外) |
新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诗城东路48号 |
56807366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五马镇中心卫生院 |
五马镇厂河村8组 |
56860432 |
农历1、4、7、11、14、17、21、24、27 |
新民镇中心卫生院 |
新民镇居委会2组 |
17783892787 |
农历3、6、9、13、16、19、23、26、29 |
兴隆镇中心卫生院 |
兴隆镇居委会6组 |
56786058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岩湾乡卫生院 |
岩湾乡五星村10社 |
56728003 |
周一、周四 |
永乐镇中心卫生院 |
永乐镇陈家村1组 |
56736908 |
周一、周二(节假日除外) |
鱼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鱼复街道诗城西路54号 |
85161052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云雾土家族乡卫生院 |
云雾乡红椿村3社 |
56801006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长安土家族乡卫生院 |
长安乡九里村2组 |
56839123 |
每月6号,16号,26号 |
朱衣镇中心卫生院 |
夔州街道万盛路X号 |
81761699 |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竹园镇中心卫生院 |
竹园镇龙潭村9组 |
15123520019 |
每周一、周二 |
人民医院产科 |
鱼复街道康宁街(新院区) |
56651315 |
全天 |
人民医院犬伤门诊 |
鱼复街道康宁街(新院区) |
56560564 |
全天 |
中医院产科 |
永安街道诗仙西路85号 |
56529561 |
全天 |
保健院产科 |
永安街道永安路183号 |
56562397 |
全天 |
华玺医院产科 |
鱼复街道诗城路608号 |
85161908 |
全天 |
仁爱医院产科 |
永安街道竹枝路388号 |
56660369 |
全天 |
怡安医院产科 |
永安街道永安路61号 |
81761200 |
全天 |
渝东医院产科 |
永安街道竹园路80号 |
56572162 |
全天 |
三、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预防接种管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电子卡片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3.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电子卡片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
(二)预防接种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或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并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进行“三查七对”,无误后予以预防接种。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电子卡片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 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电子卡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四、服务流程
五、服务要求
(一)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四)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