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社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单位构成。
2025年度,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872.7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2.7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130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87.26万元,主要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应缴各项保险基金等人员经费拨款增加7.26万元,事业收入增加80万。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87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9.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6.2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56.2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2.7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72.74万元,比2023年增加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74万元,比2023年增加7.2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应缴各项保险基金等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中心202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中心2025年没有公务接待费。
(三)中心2025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中心2025年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用的救护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刚 联系电话:1399666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