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根据前几年奖补政策执行情况,为更好的引导和鼓励企业升规入库,决定继续执行新入库企业奖励和在库企业财务补助,并适当调整奖励标准和奖励方式,具体政策如下:
(一)新升规入库企业奖励标准和奖励方式。
1.规上工业企业,按照20万元/户给予奖励。其中:入库纳统第一年奖励8万元、第二年奖励7万元、第三年奖励5万元。
2.资质等级建筑和房地产企业、限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按照5万元/户给予奖励。其中:入库纳统第一年奖励2万元、第二年奖励2万元、第三年奖励1万元。
3.限上个体户,按照0.5万元/户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在库“四上”企业和个体户财务补贴标准。
对在库“四上”企业的会计统计人员按照2400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在库个体户按照1200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