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商务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建议,制定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目标规划和布局并组织实施;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商贸流通业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和市场准入规则;承担指导各种经济成分商业的协调发展。
4.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建设项目;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组织社会大流通,负责本县及外出和外地来奉举办大型商品交易、展览、展示活动的协调、组织和管理;引导开展各类促销活动。
5.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6.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组织、指导商贸流通业职工技能培训。
8.组织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9.负责统筹全县进出口贸易。组织实施和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和对外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和运行情况分析。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利用外资;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管理和协调外商投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推进全县口岸、仓储、物流工作,牵头拟订全县物流产业发展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海关有关工作。
10.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1.代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重庆市奉节县委员会。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商务委员会内设机构3科1室,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市场科、电商科(扶贫科)、商贸科。
(三)单位构成及机构改革情况
奉节县商务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按照“出一减一”的原则实施动态管理。奉节县商务委员会下辖奉节县商务执法大队(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事业编制8名;奉节县商务信息中心(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事业编制6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937.8万元,支出总计2937.8万元。支出比2018年减少93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67万元,比2018年增加29.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21.13万,比2018年减少967.87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9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7.89万元,降低24.2%,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16.67万元,占24.39%;项目支出2221.13万元,占75.6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79.36万元,支出总计293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15.38万元,下降53.43%,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末结转结余1019.05万元,二是项目拨款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37.89万元,下降53.43%,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2万元,占11.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4.95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6万元。
(4)农林水支出51.32万元,占1.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2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8.09万元,占1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9.08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79.08万元,占29.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9.08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5万元,较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减少2.21万元,下降49.5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88人次。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7万元,下降24.7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没有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
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
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76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