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建议,制定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目标规划和布局并组织实施;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商贸流通业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和市场准入规则;承担指导各种经济成分商业的协调发展。
4、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建设项目;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组织社会大流通,负责本县及外出和外地来奉举办大型商品交易、展览、展示活动的协调、组织和管理;引导开展各类促销活动。
5、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6、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组织、指导商贸流通业职工技能培训。
8、组织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9、负责统筹全县进出口贸易。组织实施和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和对外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和运行情况分析。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利用外资;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管理和协调外商投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推进全县口岸、仓储、物流工作,牵头拟订全县物流产业发展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海关有关工作。
10、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1、代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重庆市奉节县委员会。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奉节县商务委员会内设机构3科1室,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市场科、电商科(扶贫科)、商贸科。
(三)人员编制 奉节县商务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按照“出一减一”的原则实施动态管理。
(四)单位构成 奉节县商务委员会下辖奉节县商务执法大队(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事业编制6名;奉节县商务信息中心(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事业编制5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94.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875.69万元,结转1019.05万元,支出比2017年增加199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86.69万元,比2017年增加81.79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89万元,比2017年增加1916.26 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 4.46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5万元,比2017年减少1.62万。其中,本单位因公出国(境) 0 组团 0 人次,费用 0 万元;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71.48万元,比2017年减少 32.58万元,降低31.3%。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奉节县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1761162
奉节县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