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 奉节县甲高镇石芦河流域污染源治理项目 已由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奉节发改投〔2024〕268号文(项目代码:2407-500236-04-01-59169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奉节县甲高镇红龙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对奉节县石芦河流域污染源进行综合治理。项目新建DN300主管网284.4m、新建入户支管1800m、新建15m3/h污水提升 泵站1座、新建污水检查井(包含1座检修井、1座消能井)10座、新建DN80 PE100压力管310 m、迁建120m3/d污水处 理站一座、更换DN300主管网144m、主管网疏浚3451m、检修入户支管约340户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71万元
2.4 招标范围: 奉节县甲高镇石芦河流域污染源治理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图 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 10 月 24 日起至2024年 10 月 28 日,在代理公司获取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
4.2 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投标人未提供上述材料,招标人则有权拒绝其获取比选文件请求。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比选文件,地点为:详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顺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奉节县夔州街道紫云街行政次中心3号楼5楼 地 址: 重庆市奉节县夔州街道夔州西路1927号附1号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 系 人: 冉建华
电 话: 18716478496 电 话: 15202374588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