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行禁止,“检法政”三方联动解难题
日期:2024-07-08

    71日,随着重庆市奉节县梅溪河康乐镇七星村段沿岸某公司场地内满载脱硫石膏的2辆货车徐徐驶出,一场脱硫石膏转运战就此圆满画上句号。然而,就在两个月前,如今空空的场地内还堆存着4.5万余吨脱硫石膏,威胁着梅溪河的水质安全。

    2023年底,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在开展县级环保督察时发现梅溪河某处违规堆存脱硫石膏,因堆存场地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如发生持续性强降雨,脱硫石膏将随雨水冲刷至梅溪河,污染梅溪河水质,存在较大环境污染隐患。县生态环境局多次督促协调涉事单位及时清运,但因涉事单位之间存在经济纠纷,清运工作一直未能顺利开展。

    “行政监管因为强制性不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能第一时间消除污染隐患,奉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

 为妥善处置该问题,奉节县人民政府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问题解决方案,最终在奉节县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形成以环境公益诉讼申请环保禁止令的方式对脱硫石膏进行强制转运。

 423日,奉节县人民检察院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移交案件线索;56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发起公益诉讼禁止令申请;51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向涉事企业送达民事裁定书及禁止令;512日,涉事企业开始对违规堆存的脱硫石膏进行清理转运;71日,转运处置工作彻底完成。

    此次政检法三方联动办案,共同推进环境问题整改,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拓宽了新思路、提供了新路径,下一步,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将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与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联动,做好污染防治监督工作,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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