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9424T/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奉节环发〔2022〕72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06
[ 发布日期 ]
2023-01-06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奉节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奉节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

防治规划的通知

奉节发〔20227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现将《奉节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奉节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背景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二、技术规范

三、政策文件

四、相关规划

第三节 规划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区域概况

第一节 自然条件概况

一、地理位置

二、地形地貌

三、气候特征

四、河流水系

五、植被覆盖

六、土壤特征

第二节 社会经济概况

一、行政区划

二、经济概况

三、产业类型

四、土地利用特征

第三节 生态环境概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

二、水环境质量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四、重点环境问题

第四节 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一、畜禽养殖现状

二、污染防治现状

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利用台账现状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状

五、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指标目标

第一节 规划目标

第二节 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测算

一、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

二、水环境承载力测算

三、目标可达性分析

第四章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第一节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一、结合土地承载力,优化区域空间布局

二、加强三区管理

第二节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科学选取资源化利用途径

二、继续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三、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

第三节 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

一、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清洁生产设施建设

二、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改造

三、规模以下养殖户清洁生产设施建设

四、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五、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第四节 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一、完善台账管理制度建设

二、加强台账管理的指导应用

第五节 强化环境监管

一、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退出

二、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

三、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一、养殖场污染治理改造工程

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第六章 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第七章 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

二、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目标考核

二、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

三、增加投入,加大政策扶持

四、加大宣传,营造治理气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背景

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各地统筹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种养结合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4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实施,提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向,从预防、综合利用与治理、激励措施与法律责任几个方面做出要求和规定,随后201511日新《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要求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选址合理,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同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58号)。2017年以来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等文件,推进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全县深入贯彻与落实国家以及地方政策要求,2017年以来,发布《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办〔2017123号),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户)215家,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乡镇建成区、三峡库区消落带、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岸线(延伸至陆域200米范围内)等区域基本消除畜禽养殖场(户)。2018-2021年完成478家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改扩建畜禽粪污处理有机肥厂2家,新建厌氧发酵设施、干粪储存池等4.2万立方米,累计完成治理生猪当量25.9万头。

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耕地质量,加快形成资源化利用发展新格局,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渝环办〔202211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要求,衔接《奉节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及《奉节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本规划通过对全县畜禽养殖业的全面调查,深入了解现有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分布、污染源产生量、污染防治情况等现状,结合全县其他发展规划相关资料及法律法规,根据已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相关要求,按区域环境容量合理调整和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布局和规模,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和规划要求规范畜禽养殖场建设,加强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评管理,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力度,鼓励和建立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工程,提高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从源头和生产过程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畜禽养殖污染能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1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20181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20181026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20191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20209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31日施行);

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11日施行);

8)《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829日);

9)《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101日起施行)

二、技术规范

1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202171日起施行);

2GB7959-2012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201351日起施行);

3GB15618-20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201881日起施行);

4GB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311日起施行);

5GB/T18877-2020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202161日起施行);

6GB/T25169 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201131日起施行);

7GB/T25246-2010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201131日起施行);

8GB/T26624-2011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2011111日起施行);

9GB/T27622-2011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201241日起施行);

10GB/T36195-201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2018121日起施行);

11HJ497-2009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2009121日起施行);

12HJ1029-201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2019614日起施行);

13HJ/T81-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200241日起施行);

14NY525-2021 有机肥料(202161日起施行);

15NY/T1169-2006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2006101日起施行);

16NY/T2065-2011 沼肥施用技术规范(2011121日起施行);

17)《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 号)

三、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 号);

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 号);

4)《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 号);

5)《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 号);

6)《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 号);

7)《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8)《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 号);

9)《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 号);

10)《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38 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 号);

12)《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规范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渝环〔202062号);

1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5号);

1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39号);

15)《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任务的通知》(奉节农发〔2021240号、251号);

16)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奉节农发〔2020214号);

17)《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办〔2017123号);

18)《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畜禽养殖规模标准的通知》(渝环发〔201461号);

19)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发〔201899号)

四、相关规划

1)《“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2)《重庆市畜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3)《奉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4)《奉节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5)《奉节县畜禽养殖“十三五”污染防治规划》;

6)《奉节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7)《奉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年)》;

8)《奉节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调整方案》;

9)《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重庆市奉节县“三线一单”编制文本(审核稿)》;

10)《奉节县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年)》(中间稿);

11)《奉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奉节县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9-2025年)》;

13)《重庆市奉节县“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

第三节 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时限:5年,规划基准年2021年。

规划范围:全县辖区内,包括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畜禽专业户。


第二章区域概况

第一节自然条件概况

一、地理位置

奉节县位于重庆市东部,东邻巫山县,南接湖北省恩施市,西连云阳县,北接巫溪县,立足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长江三峡生态屏障区、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和全国重要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的“三区一库”区位。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9°1′17″~109°45′58″,北纬30°29′19″~31°22′33″之间。全县幅员面积4098平方千米。

二、地形地貌

奉节县属四川盆地东部山地地貌,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境内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88.3%,中山(海拔1000米以上)占总面积80.01%,最高海拔吐祥猫儿梁为2123米,三峡工程蓄水前最低海拔瞿塘峡口为86米。奉节北部为大巴山南麓的一部分,东部和南部为巫山和七曜山的一部分,长江横切七曜山形成著名的瞿塘峡。地貌总体为东南、东北高而中部偏西稍平缓,南北约为对称分布,以长江为对称轴,离长江越远海拔越高,有少量平缓河谷平坝。

奉节县内地形起伏,总体地势南高北低,河流穿行于崇山峻岭之间,河谷深邃狭窄,岸坡陡峭,其总体地貌格局受地层岩性和大地构造所控制。山脉的形成多与构造线方向一致,背斜轴部成山、向斜轴部形成阶梯状台地,属构造剥蚀中、低山地貌类型,县内分水岭高程一般为700m1200m

三、气候特征

奉节县境内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春旱、夏热、秋凉、冬暖,四季分明。气候垂直变化较为明显,形成典型的山地立体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5.5℃,极端最高气温39.8℃,极端最低气温-9.2℃。雨量充沛,年均降水量1132毫米。无霜期长,年均无霜期287天。日照时间长,常年日照时数1639小时。年平均风速2.16/秒,常年主导风向为北风,次主导风向为东风。

四、河流水系

奉节县位于重庆市东北部,属长江流域,县内出境口以上流域面积50km2以上重要河流41条,除长江干流外较大的河流有梅溪河、大溪河、长滩河、草堂河、朱衣河等,溪河纵横,河网密度达0.43km/km2。境内河流均具有切割深,径流丰沛,洪水暴涨、暴落、丰枯变化大、中上游落差大等共同特点。

1)梅溪河

梅溪河为三峡库区长江北岸一级支流,流经重庆市的巫溪、奉节境内,奉节河段为类水域。梅溪河发源于巫溪县窄颈之南的岳王岩山,海拔高程2300m,由北向南流至谭家包进入奉节境内,流经平安乡、青莲镇、公平镇、石岗乡、康乐镇、夔门街道,在两河口接纳左岸支流崔家河,在老县城一带注入长江。梅溪河全长117km,集雨面积2001km2,河道天然总落差730m。奉节县境内河段长86.48km,集雨面积1361.5km2,天然落差484.5m

2)草堂河

草堂河发源于奉节与巫溪二县交界处山冈,南流过岩湾,西南过汾河镇,转东南与石马河汇合后于白帝城东注入长江,为类水域。干流全长33.3km,直线河长22.6km,流域面积394.8km2,河口多年平均流量7.51m³/s,年径流量2.369亿,时程分配不均匀,常在枯季和干旱时期出现断流。

3)朱衣河

朱衣河为长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奉节县与奉节交界处的仙女寺,沿朱衣背斜轴部呈东西向发育,在口前汇入长江,为类水域。干流全长31.4km,直线河长25.2km,弯曲系数1.25,流域面积153.6km2,河口多年平均流量3.25m³/s,年径流量1.025亿

4)大溪河

大溪河位于重庆市奉节、巫山两县的南部,系长江川江段南岸的一级支流,奉节河段(两河口永乐村)为类水域。全流域面积为1542km2,河道全长79.6km。大溪河主源又称九盘河,发源于庙湾、金子乡一带,于双河口右岸纳入区干河,于鹤峰乡与新民河交汇,在巫山县大溪镇注入长江。大溪河次源新民河流域面积为540.3km2,河道全长71.8km,平均比降9.80‰。发源于齐曜山阳和坪、马鞍子包一带,向北东流经任家咀、吐祥镇,纳入左岸支流双岔河、青龙沟和厂河坝沟,再流经新民镇于鹤峰乡汇入九盘河。

5)九盘河

九盘河地表水体,属于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II类自然保护区水域,沿线为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九盘河(大溪河上游)为类水域,流经中村、回龙、冯坪、长安,流域面积500km2

6)长江

长江横贯全县中部,境内河流属长江水系,其中长江干流长41.5千米,为类水域。长江以北沿线乡镇街道有康坪乡、朱衣镇、夔州街道、永安街道、夔门街道、白帝镇,长江以南沿线乡镇有安坪镇、永乐镇。

五、植被覆盖

全县植物种类繁多。有高等植物170426749种,其中苔藓植物182226种,蕨类植物263851种,裸子植物81518种,被子植物118351654种。

六、土壤特征

全县土壤母质主要为三叠系的灰岩、二叠系的灰岩,其次是侏罗系的紫色砂页岩和砂岩,第四系全新统黄色冲积母质和现代河流冲积母质在河谷低坝和台地形成少量土壤。土壤类型主要为水稻土、紫色土、黄壤、石灰岩土及冲积土5大类,以及9亚类,24土属,83土种,109变种。其中石灰岩土占总耕地的41.65%,紫色土次之,为28.79%,水稻土19.72%,黄壤9.01%,冲积土0.83%

第二节 社会经济概况

一、行政区划

奉节县辖4个街道、18个镇、11个乡。即永安街道、鱼复街道、夔门街道,夔州街道,兴隆镇、吐祥镇、竹园镇、公平镇、草堂镇、新民镇、甲高镇、朱衣镇、康乐镇、白帝镇、汾河镇、大树镇、羊市镇、永乐镇、青龙镇、安坪镇、五马镇、青莲镇、石岗乡、冯坪乡、鹤峰乡、岩湾乡、红土乡、平安乡、康坪乡、云雾土家族乡、龙桥土家族乡、长安土家族乡、太和土家族乡。

二、经济概况

202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372.54亿元,同比增长8.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3.33亿元,同比增长9.4%;第二产业增加值138.98亿元,同比增长2.9%;第三产业增加值170.23亿元,同比增长12.6%

三、产业类型

全县现代农业不断壮大,生态工业加速发展,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创新活力持续释放。脐橙“甜蜜产业”、油橄榄“黄金产业”、中药材“康养产业”、蚕桑“锦绣产业”等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蓬勃发展。2021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63.3亿元,比上年增长9.4%,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97.6亿元,同比增长11.6%。其中:农业总产值68亿元,增长6.9%;林业总产值2.9亿元,增长36.2%;牧业总产值23.7亿元,增长15.5%;渔业总产值0.9亿元,增长16.7%;农辅总产值2.2亿元,增长20.8%。形成眼镜制造、绿色能源、特色农产品加工、生物制药、新材料、新型建材等六大生态工业体系,眼镜产业强劲增长,实现产值达13亿元,奉节县生态工业园区被确定为重庆市特色产业(眼镜)建设基地;绿色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实现产值22.96亿元,华电奉节电厂开启奉节10亿级工业企业先河;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有序推进,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实现产值5.83亿元;生物制药取得新突破,建成红杉醇、紫杉醇等特色中药材生产线,实现产值0.8亿元;新材料产业稳步增长,建成微纳米纤维高效低阻新材料、防雾霾口罩、高性能复合材料陶瓷先驱体等各类生产线,实现产值2.4亿元。

全县无沼气发电产业,但建有2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厂,分别为奉节县润禾有机肥料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巴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规模为9万吨/年,2021年实际收集处理粪污2.6万吨。

四、土地利用特征

根据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土地现状利用面积数据:全县国土面积409866.79公顷。其中耕地60727.23公顷,占总面积的14.82%;林地290261.00公顷,占总面积的70.81%;种植园用地20035.16公顷,占总面积的4.89%;草地346.54公顷,占总面积的0.08%;湿地878.98 公顷,占总面积的0.21%;交通运输用地6873.68公顷,占总面积的1.6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965.85公顷,占总面积的2.43%;商业服务业用地193.05公顷,占总面积的0.05%;工矿用地924.96公顷,占总面积的0.23%;住宅用地8194.76公顷,占总面积的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02.38公顷,占总面积的0.15%;其他土地10757.41公顷,占2.6%

第三节 生态环境概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2021年重庆市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公开发布的数据或结论,全县年优良天数350天,PM10年日均值36μg/m3PM2.5年日均值30μg/m3、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9μg/m3、二氧化氮年日均值29μg/m3、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111μg/m3、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值为1.1mg/m3,均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

全县辖区内长江干流三坝溪光武河段(汤溪河、磨刀溪、长滩河汇入)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长江干流光武白帝城河段(朱衣河、梅溪河汇入)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域标准,长江干流白帝城关山河段(草堂河、大溪河汇入)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另有梅溪河、大溪河、长滩河、草堂河、朱衣河等主要河流。梅溪河、大溪河、草堂河、朱衣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域标准,均达到相关标准。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全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76%,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四、重点环境问题

目前,全县空气环境现状整体表现良好,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畜禽养殖业养殖地区主要集中在郊区及农村,部分养殖场臭气污染问题影响范围仅局限在养殖单位周边。“十四五”期间,为了保证“十三五”期间禁养区养殖搬迁成果和新建、改扩建粪污处理成果,巩固水质改善目标,特别关注全县境内长江、九盘河、梅溪河、朱衣河、草堂河、大溪河等水域沿线的养殖户对水环境的影响,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健全畜牧业良繁体系目标和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养殖,重点关注畜禽养殖业污染对河流水环境造成的影响。

第四节 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一、畜禽养殖现状

(一)养殖户规模

1、养殖户规模

2021年,全县存栏猪当量大于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1121家,其中养猪场790家,牛场173家,羊场91家,兔场3家,鸡场64家(包含土鸡、肉鸡、蛋鸡),见图2-1和表2-1



表2-1 全县养殖场所类型

类别规模分级

户数(户)

占比

养殖专业户(200Q≥20

544

68.86%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1000Q≥200

223

28.23%

规模化畜禽养殖(Q≥1000

23

2.91%

小计

790

100.00%

养殖专业户(40Q≥4

150

86.7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200Q≥40

22

12.72%

规模化畜禽养殖(Q≥200

1

0.57%

小计

173

100.00%

养殖专业户(200Q≥20

91

100.00%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1000Q≥200

0

0.00%

规模化畜禽养殖(Q≥1000

0

0.00%

小计

91

100.00%

养殖专业户(12000Q≥1200

36

80.00%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60000Q≥12000

8

17.78%

规模化畜禽养殖(Q≥60000

1

2.22%

小计

45

100.00%

蛋鸡

养殖专业户(6000Q≥600

12

63.16%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30000Q≥6000

7

36.84%

规模化畜禽养殖(Q≥30000

0

0.00%

小计

19

100.00%

养殖专业户(200Q≥20

2

66.67%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1000Q≥200

1

33.33%

规模化畜禽养殖(Q≥1000

0

0.00%

小计

3

100.00%

注:依据重庆市畜禽养殖规模标准划分。

从养殖规模来看,猪、牛、羊、肉鸡、蛋鸡及兔养殖专业户最多,集约化养殖和规模化养殖较少。猪、牛、羊、肉鸡、蛋鸡、兔养殖专业户分别占总户数的68.86%86.71%100.00%80.00%63.16%66.67%,猪、牛、肉鸡、蛋鸡、兔集约化养殖户和规模化养殖户分别占总户数的31.14%13.29%20.00%36.84%33.33%

(二)畜禽养殖量

2021年,全县生猪存栏47.88万头,年出栏65.81万头;羊存栏16.03万只,年出栏21.6万只;牛存栏3.96万头,年出栏2.18万头;家禽存栏220.58万只,年出栏346.47万只;兔存栏12.71万只,年出栏15.85万只。

根据2021年县农业农村委统计各乡镇存栏猪当量大于等于20头以上养殖户养殖量存栏数据(不含散户),全县专业户、集约化养殖和规模化养殖户共1121户,其中养猪场790户,当量数165846头;养牛场173户,当量数4022头;养羊场91家,当量数为9841只;肉鸡场45户,当量数为450190羽;蛋鸡场19户,当量数为131300羽;养兔场3户,当量数为17000只。主要养殖品种养殖量分别为:猪165846头、肉牛4022头、土鸡和肉鸡450190羽、蛋鸡131300羽、羊9841只、兔17000只。折合成生猪当量,共计213832头。全县专业户、集约化养殖和规模化养殖户养殖量见表2-2

根据统计,全县养殖户中,养猪户最多,达到790家,占全县养殖场的77.56%;其次是养牛户、养鸡户、养蛋鸡户、养羊户、养兔户,分别占比9.4%8.42%2.46%1.84%0.32%


2-2 全县畜禽养殖存栏量

序号

畜禽类型

当量数(头//只)

当量数(折合生猪当量/头)

占总养殖当量比例

1

生猪(包含藏香猪)

165846

165846

77.56%

2

肉牛

4022

20110

9.40%

3

9841

3936

1.84%

4

蛋鸡

131300

5252

2.46%

5

肉鸡、土鸡

450190

18008

8.42%

6

17000

680

0.32%

合计

/

213832

100%

注:根据重庆市畜禽养殖规模标准划分。

(三)主要畜禽养殖户和养殖种类分布

全县主要畜禽养殖种类为猪、肉牛、肉鸡、蛋鸡、羊、兔,统计情况具体见表2-3

生猪主要分布在吐祥镇(117户)、安坪镇(49户)、草堂镇(46户)、新民镇(37户)、竹园镇(36户)、永乐镇(35户)、康乐镇(34户)、长安土家族乡(32户)、汾河镇(32户)、青龙镇(32户)、青莲镇(31户)、朱衣镇(31户)和五马镇(31户)等乡镇。

肉牛主要分布在青莲镇(21户)、竹园镇(20户)、安坪镇(18户)和红土乡(13户)等乡镇。

肉鸡、土鸡主要分布在白帝镇(10户)、竹园镇(4户)、安坪镇(4户)、康乐镇(4户)和太和土家族乡(4户)等乡镇。

蛋鸡主要分布在草堂镇(4户)、汾河镇(3户)、兴隆镇(2户)、龙桥土家族乡(2户)和红土乡(2户)等乡镇。

羊主要分布在竹园镇(10户)、红土乡(9户)、朱衣镇(8户)、汾河镇(7户)、甲高镇(7户)、草堂镇(5户)、安坪镇(5户)和羊市镇(5户)等乡镇。

兔主要分布在青莲镇(1户)、康乐镇(1户)和长安土家族乡(1户)。


2-3 主要畜禽品种分布统计表

乡镇/街道

养殖专业户(户)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户)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

小计(户)

合计

肉鸡

蛋鸡

肉鸡

蛋鸡

肉鸡

蛋鸡

肉鸡

蛋鸡

永安街道

2

1

2

0

1

0

0

0

3

鱼复街道

4

1

4

0

0

1

0

0

5

夔州街道

15

1

9

1

25

1

0

0

0

0

26

夔门街道

11

2

1

14

1

3

28

3

0

1

0

0

32

兴隆镇

7

9

2

1

2

3

10

9

2

1

2

0

24

甲高镇

10

7

7

1

11

7

7

0

0

0

25

大树镇

9

2

1

1

3

1

13

2

1

0

1

0

17

羊市镇

9

4

5

4

1

14

4

5

0

0

0

23

白帝镇

6

8

11

2

17

0

0

10

0

0

27

公平镇

15

3

4

1

5

2

20

5

4

1

0

0

30

青莲镇

21

20

4

9

1

1

1

31

21

4

0

0

1

57

青龙镇

26

6

3

3

1

5

1

1

32

7

3

3

1

0

46

五马镇

21

4

10

31

4

0

0

0

0

35

朱衣镇

15

7

8

2

15

1

1

31

8

8

2

0

0

49

汾河镇

14

2

7

3

14

1

4

32

2

7

0

4

0

45

永乐镇

31

6

2

4

1

35

7

2

0

0

0

44

竹园镇

29

19

10

3

7

1

1

36

20

10

4

0

0

70

新民镇

27

3

3

10

37

3

3

0

0

0

43

康乐镇

21

1

3

10

3

1

3

1

34

1

3

4

0

1

43

草堂镇

24

9

5

21

1

3

1

46

10

5

0

3

0

64

安坪镇

38

17

5

4

10

1

1

49

18

5

4

0

0

76

吐祥镇

93

3

2

1

24

1

1

117

4

2

0

2

0

125

岩湾乡

2

3

1

1

6

1

0

0

0

0

7

长安土家族乡

28

1

1

3

1

4

2

1

32

3

1

3

1

1

41

平安乡

2

1

1

4

3

2

1

2

1

8

4

1

3

1

0

17

冯坪乡

8

4

12

0

0

0

0

0

12

康坪乡

6

4

2

8

0

4

0

0

0

12

鹤峰乡

2

1

7

1

1

10

1

0

1

0

0

12

红土乡

9

13

9

1

4

1

13

13

9

0

2

0

37

石岗乡

15

2

2

2

15

2

2

2

0

0

21

龙桥土家族乡

10

4

2

1

2

2

1

11

6

2

1

2

0

22

云雾土家族乡

3

1

4

0

0

0

0

0

4

太和土家族乡

11

5

4

5

2

16

7

0

4

0

0

27

总计

544

150

91

36

12

0

223

22

0

8

7

3

23

1

0

1

0

0

790

173

91

45

19

3

1121


二、污染防治现状

(一)粪污处理设施现状

2021年全县专业养殖户、集约化养殖和规模养殖场户总共1121户,均配备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占比100%。全县粪污主要清粪方式为干清粪,粪污处理模式主要有四种,分别为水泡粪+厌氧发酵(氧化塘贮存)+农田利用,占比1.87%;水冲粪+固液分离+堆肥发酵+厌氧发酵(氧化塘贮存)+农田利用,占比25.51%,异位发酵床降解模式,占比0.54%,干清粪+堆肥发酵+厌氧发酵(氧化塘贮存)+农田利用,占比72.08%(见表2-4)。养殖场户主要配备厌氧发酵设施(沼气池、化粪池)、干粪池、曝气设施(沼液池、田间池、储液池)、粪污搅拌机、固液分离机、提升泵、还田管网等设施设备;少数中大型养殖场因粪污消纳受限,配套污水处理工程;个别养殖场采取异位发酵床工艺和原位发酵床工艺;个别大型规模场(奉节县唯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配备氨气净化器、臭氧机等臭气治理设施。

依据《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经统计各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见表2-5),全县专业养殖户、集约化养殖和规模养殖场户总共1121户,其中满足处理能力的养殖户1002户,占总户数的89.38%;不满足处理能力的养殖户119户,其中在运营的养殖户57户,占总户数比5.08%,停产的养殖户62户,占总户数比5.54%


2-4 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统计表

乡镇(街道)

粪污处理模式

总计

水泡粪+厌氧发酵(氧化塘贮存)+农田利用

水冲粪+固液分离+堆肥发酵+厌氧发酵(氧化塘贮存)+农田利用

异位发酵床降解模式

干清粪+堆肥发酵+厌氧发酵(氧化塘贮存)+农田利用

永安街道

3

3

鱼复街道

5

5

夔州街道

12

14

26

夔门街道

18

14

32

兴隆镇

8

16

24

甲高镇

11

14

25

大树镇

3

14

17

羊市镇

8

15

23

白帝镇

10

1

16

27

公平镇

9

21

30

青莲镇

5

52

57

青龙镇

10

36

46

五马镇

8

27

35

朱衣镇

3

10

36

49

汾河镇

19

26

45

永乐镇

9

4

31

44

竹园镇

25

45

70

新民镇

8

10

25

43

康乐镇

10

33

43

草堂镇

16

48

64

安坪镇

7

69

76

吐祥镇

24

101

125

岩湾乡

1

6

7

平安乡

2

5

10

17

冯坪乡

9

3

12

康坪乡

3

9

12

鹤峰乡

3

9

12

红土乡

1

5

31

37

石岗乡

5

16

21

长安土家族乡

13

28

41

龙桥土家族乡

7

15

22

云雾土家族乡

2

2

4

太和土家族乡

9

18

27

小计

21

286

6

808

1121

设施占比

1.87%

25.51%

0.54%

72.08%

100.00%

2-5粪污处理能力统计

乡镇(街道)

满足处理能力数量

不满足处理能力数量

总户数

运营

停产/关闭

永安街道

3

3

鱼复街道

4

1

5

夔州街道

24

2

26

夔门街道

32

32

兴隆镇

19

5

24

甲高镇

25

25

大树镇

17

17

羊市镇

22

1

23

白帝镇

25

1

1

27

公平镇

30

30

青莲镇

50

5

2

57

青龙镇

38

3

5

46

五马镇

34

1

35

朱衣镇

46

1

2

49

汾河镇

31

14

45

永乐镇

36

2

6

44

竹园镇

46

4

20

70

新民镇

43

43

康乐镇

42

1

43

草堂镇

54

10

64

安坪镇

65

8

3

76

吐祥镇

115

10

125

岩湾乡

7

7

平安乡

17

17

冯坪乡

11

1

12

康坪乡

12

12

鹤峰乡

12

12

红土乡

37

37

石岗乡

19

2

21

长安土家族乡

38

3

41

龙桥土家族乡

22

22

云雾土家族乡

3

1

4

太和土家族乡

23

4

27

小计

1002

57

62

1121

总户数占比

89.38%

5.08%

5.54%

100.00%

(二)三区划定及现状

全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调整方案显示,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面积612.33km2,占幅员总面积的14.93%,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纸厂湾水库、立新水库、光辉水库、碑石湾水库、千丈岩水库、渡口坝水库、青莲溪水库、黄井水库、瓦滓溪、许家沟、风箱树、双叉河、辽叶溪、崔家河、黑湾沟、龙潭河地下水、龙洞坡地下水、四眼洞地下水、九盘河地下水、谭坪地下水、叫花洞地下水、龙王坝地下水、龙洞地下水、五星河地下水、高家湾地下水、凉水井地下水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天坑地缝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天鹅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三岔河市级森林公园核心景区)、风景名胜区(天坑地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三峡库区消落带(奉节段)、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执行III类水域功能区(长江边界-光武段、长江白帝城-边界段、九盘河干流的水面及其200米陆域范围)。

限养区划定面积471.92km2,占幅员总面积的11.51%,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天鹅湖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带(天坑地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带)、城市规划区(鱼复街道、夔门街道、永安街道、朱衣镇和永乐镇规划建成区范围以外的城市规划区域)、执行III类水域功能区(朱衣河、草堂河、大溪河、梅溪河、崔家河、花园河、石马河、石笋河、甲高溪和车家坝河共10条河流干流水面及其200米的陆域;饮用水源水库青莲溪水库的水面及其200米陆域范围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不重叠区域)。

畜禽养殖适养区为扣除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县域区域,面积为3015.75km2,占全县幅员总面积的73.55%

目前,全县禁养区内养殖户已全部撤出。

(三)畜禽养殖产排污现状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产生量参考《农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6月发布),畜禽种类产污系数见表2-6、表2-7,畜禽种类排污系数见表2-82-9

通过对全县各乡镇养殖专业户、集约化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统计(散户除外),养殖专业户、集约化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畜禽产污情况以及排放情况见表4-104-11COD产生量为15919.17吨、总氮产生量为1088.84吨、氨氮产生量为121.32吨、总磷产生量为185.33吨。COD排放量为2067.81吨、总氮排放量为171.98吨、氨氮排放量为22.17吨、总磷排放量为26.07吨。夔门街道、朱衣镇、康乐镇、安坪镇、平安乡的COD、总氮、氨氮、总磷排放量较大。

2-6畜禽规模化养殖产污系数

畜禽种类

COD

总氮

氨氮

总磷

生猪(千克/头)

49.394

4.615

0.634

0.72

肉牛(千克/头)

1033.60

27.446

1.819

5.533

蛋鸡(千克/羽)

11.524

0.53

0.046

0.169

肉鸡(千克/羽)

2.543

0.095

0.005

0.033

2-7畜禽养殖户产污系数

畜禽种类

COD

总氮

氨氮

总磷

生猪(千克/头)

49.4

4.6

0.6

0.7

肉牛(千克/头)

1388.6

51.5

1.4

8.9

蛋鸡(千克/羽)

9.1

0.4

0.1

0.1

肉鸡(千克/羽)

2.4

0.1

0.01

0.03

2-8 畜禽规模化养殖排污系数

畜禽种类

COD

总氮

氨氮

总磷

生猪(千克/头)

9.6497

1.0518

0.1467

0.1430

肉牛(千克/头)

182.4943

5.1952

0.3521

0.9869

蛋鸡(千克/羽)

1.871

0.0872

0.0076

0.0276

肉鸡(千克/羽)

0.349

0.0135

0.0007

0.0047

2-9 畜禽养殖户养殖排污系数

畜禽种类

COD

总氮

氨氮

总磷

生猪(千克/头)

3.3964

0.3192

0.0509

0.0510

肉牛(千克/头)

57.6282

2.5983

0.0855

0.2382

蛋鸡(千克/羽)

0.3004

0.0103

0.002

0.0017

肉鸡(千克/羽)

0.0882

0.0031

0.0003

0.0009

2-10 各乡镇养殖专业户、集约化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畜禽产污量统计表

乡镇(街道)

产污小计(千克)

COD

总氮

氨氮

总磷

永安街道

16894.80

2369.00

153.00

239.40

鱼复街道

34186.40

2837.60

361.60

473.20

夔州街道

349639.01

29593.67

3797.85

4625.12

夔门街道

694849.66

58635.69

7701.62

9255.12

兴隆镇

205501.28

11814.70

1126.08

2003.60

甲高镇

237314.60

18173.70

1205.00

2191.40

大树镇

418428.65

36263.48

4798.73

5684.64

羊市镇

228336.60

19398.00

1944.80

2740.90

白帝镇

447960.20

30349.80

3633.80

6126.10

公平镇

371872.69

20783.20

1960.52

3298.79

青莲镇

1017249.43

62921.72

6075.90

9987.31

青龙镇

602583.77

41829.60

4906.48

6794.02

五马镇

356924.22

27913.05

3367.82

4372.90

朱衣镇

626167.21

47579.20

5288.65

7368.13

汾河镇

1055054.40

87835.30

11435.60

14622.70

永乐镇

483379.62

25859.22

2410.05

4229.04

竹园镇

637946.02

40447.32

3802.64

6590.02

新民镇

351985.39

29682.72

3534.63

4498.32

康乐镇

1074879.60

70537.71

7760.88

14566.64

草堂镇

1466230.88

85830.71

8526.24

18237.86

安坪镇

772141.16

48638.34

4546.32

7573.62

吐祥镇

1097369.80

87061.51

11177.19

14707.41

岩湾乡

165056.18

11271.91

1427.72

1831.58

长安土家族乡

415926.08

24228.63

3000.64

4314.19

平安乡

1014335.48

50336.96

5237.93

9739.16

冯坪乡

108423.10

10121.75

1373.10

1569.50

康坪乡

58979.58

6565.05

670.18

849.20

鹤峰乡

303861.80

21227.00

2423.40

3466.30

红土乡

445912.11

26572.63

2113.11

4636.50

石岗乡

136820.40

10156.70

1053.20

1646.00

龙桥土家族乡

309754.01

18775.38

2246.96

3169.15

云雾土家族乡

39616.54

3694.84

493.98

568.92

太和土家族乡

373587.64

19529.89

1768.39

3351.12

总计(千克)

15919168.31

1088835.98

121324.01

185327.86

总计(吨)

15919.17

1088.84

121.32

185.33

2-11 各乡镇养殖专业户、集约化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畜禽排放量统计表

乡镇(街道)

排放小计(千克)

COD

总氮

氨氮

总磷

永安街道

1161.57

164.39

12.98

17.45

鱼复街道

2135.36

186.16

36.70

30.88

夔州街道

50898.47

5330.20

741.89

731.22

夔门街道

117963.55

12043.42

1668.94

1654.35

兴隆镇

14616.44

1216.46

165.13

161.39

甲高镇

16531.05

1665.90

163.61

177.91

大树镇

62746.54

6624.19

924.63

908.71

羊市镇

27564.89

2906.72

367.74

378.38

白帝镇

60250.65

5174.95

782.44

855.51

公平镇

46438.67

2712.97

302.95

404.05

青莲镇

105609.89

9375.41

1174.39

1245.00

青龙镇

70962.61

6454.69

871.05

885.43

五马镇

40251.89

4013.09

555.65

555.59

长安土家族乡

82342.84

7894.84

1062.36

1072.38

朱衣镇

169217.03

16901.28

2273.46

2457.67

汾河镇

53374.78

3290.64

376.72

478.90

永乐镇

68826.84

5555.60

681.93

799.04

竹园镇

41037.51

4205.38

577.00

578.53

新民镇

159398.98

12245.22

1472.28

2256.28

康乐镇

207286.93

13491.95

1514.79

2748.75

草堂镇

79414.44

6442.19

792.25

872.64

安坪镇

142773.96

12815.21

1748.66

1996.04

吐祥镇

30353.55

2420.79

316.03

346.84

岩湾乡

45779.10

2851.92

398.81

438.19

平安乡

176525.85

9974.97

1117.55

1719.16

冯坪乡

17773.05

1909.43

269.80

263.75

康坪乡

8245.02

945.70

119.11

122.54

龙桥土家族乡

38590.13

3857.26

531.68

519.04

鹤峰乡

38279.09

2852.66

284.66

462.93

红土乡

7676.21

639.36

112.68

96.09

石岗乡

34888.98

2737.66

347.22

378.70

云雾土家族乡

5075.16

531.46

76.84

75.50

太和土家族乡

43823.55

2551.95

324.87

381.40

总计(千克)

2067814.58

171984.02

22166.8

26070.24

总计(吨)

2067.81

171.98

22.17

26.07

备注:依据附表2统计结果。

(四)种养结合现状

2021年,全县种植面积约有248.1万亩。全县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在现有粪污处理设施中9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采用粪污干清分离方式,95%以上的畜禽养殖场采用雨污分流、单独收集尿液和冲洗水处理粪污,畜禽养殖场干粪堆码间建有率达到90%,建有沼气处理设施的畜禽养殖场达95%以上,95%以上的畜禽养殖产生的尿液和污水经沼液发酵处理后,通过管网进行还林还田。经乡镇(街道)对粪污处理设施统计,有5.08%的养殖户不满足粪污处理能力,具体分布情况见表2-12

全县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在现有粪污处理设施中9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采用粪污干清分离方式,95%以上的畜禽养殖场采用雨污分流、单独收集尿液和冲洗水处理粪污,畜禽养殖场干粪堆码间建有率达到90%,建有沼气处理设施的畜禽养殖场达95%以上,95%以上的畜禽养殖产生的尿液和污水经沼液发酵处理后,通过管网进行还林还田。经乡镇(街道)对粪污处理设施统计,有5.08%的养殖户不满足粪污处理能力。

通过对各养殖户配备消纳土地统计,全县70.74%的养殖户有足够的土地消纳所产生粪污,采取的是“畜果、蔬、林”种养循环模式。经统计测算,22.03%的养殖户(不包括停产、关闭养殖户)没有足够的配套消纳土地,不能消纳的粪污转运到有机肥厂处理,大部分畜禽粪污得到了有效处理充分利用。

经统计,全县采用的粪肥田间配套设施有田间粪污暂存设施;粪肥还田输送管道(410.975千米);粪污、雨水沟及管道(108.801千米);沼液运输车(1辆),有田间配套设施养殖户占总户数48.8%。具有粪肥田间配套设施的乡镇主要有安坪镇、白帝镇、大树镇、甲高镇、青龙镇、岩湾乡、永乐镇、云雾土家族乡、草堂镇、汾河镇、冯坪乡、康乐镇、夔州街道、青莲镇、太和土家族乡、新民镇、公平镇、红土乡、康坪乡、夔门街道、龙桥土家族乡、石岗乡、五马镇、兴隆镇、羊市镇、鱼复街道、长安土家族乡、朱衣镇、鹤峰乡、竹园镇、吐祥镇。

2021年根据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数据,全县畜禽粪污产生量2476485.86吨,综合利用量2279136.4吨,其中包含2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厂处理的2.6万吨粪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03%


2-12全县农业产业现状分布表 单位:万亩

序号

品种
乡镇

脐橙

油橄榄

中药材

烟叶

蚕桑

茶叶

花椒

油茶

小水果

粮油

蔬菜

1

永安街道

0.08

0.02

0.02

2

夔门街道

2.13

0.29

0.28

0.55

3

白帝镇

4.59

0.05

0.06

0.74

3.12

0.80

4

草堂镇

2.53

0.26

0.24

0.31

1.22

3.67

0.90

5

汾河镇

0.93

0.32

0.07

0.09

1.69

5.38

0.95

6

岩湾乡

0.58

0.05

0.05

0.31

1.69

0.30

7

康乐镇

3.00

1.24

0.08

0.23

0.15

0.64

4.19

1.15

8

大树镇

0.70

0.44

0.62

0.04

0.18

0.06

0.42

4.29

0.87

9

竹园镇

0.83

0.12

0.05

0.05

1.03

6.10

1.30

10

平安乡

0.89

0.02

1.68

4.45

1.22

11

青莲镇

0.01

0.92

0.52

0.12

0.11

0.60

6.15

1.30

12

公平镇

0.32

0.48

1.55

0.62

0.12

0.35

6.86

1.45

13

红土乡

0.07

0.15

0.46

3.79

0.67

14

石岗乡

0.58

0.29

0.21

1.18

0.15

0.18

4.16

0.85

15

朱衣镇

4.86

1.08

0.03

5.38

0.90

16

康坪乡

0.93

0.68

0.08

1.06

0.44

17

甲高镇

0.12

3.50

0.10

0.26

0.60

0.11

5.80

1.15

18

羊市镇

0.92

0.62

0.59

0.07

0.91

2.83

0.50

19

安坪镇

3.49

0.29

0.21

0.21

1.00

4.40

1.08

20

吐祥镇

0.11

0.82

0.24

0.77

0.62

0.47

7.40

1.30

21

青龙镇

0.02

0.37

3.82

0.07

4.43

0.98

22

云雾土家族乡

0.66

0.24

0.02

0.93

0.50

23

太和土家族乡

1.77

0.75

0.04

2.09

0.57

24

龙桥土家族乡

0.80

0.23

0.05

2.12

1.74

25

兴隆镇

0.03

0.05

1.69

0.86

0.16

7.83

1.50

26

长安土家族乡

0.04

0.04

3.15

0.21

0.19

0.05

0.29

3.06

0.50

27

新民镇

2.52

0.73

2.60

0.15

0.13

3.33

0.68

28

五马镇

0.17

0.70

0.32

0.11

0.68

0.20

1.72

0.29

5.67

0.90

29

鹤峰乡

2.30

0.65

0.06

0.41

1.69

0.60

30

冯坪乡

0.02

0.15

0.29

1.47

0.16

3.22

0.58

31

永乐镇

4.85

0.13

0.26

4.00

0.95

32

夔州街道

1.65

0.94

0.25

33

鱼复街道

0.24

0.02

0.07

合计

37.03

12.53

16.01

3.54

10.58

1.32

2.32

2.87

14.08

120.30

27.52


2-13 配备消纳土地统计表

乡镇(街道)

配备足够的消纳土地

不满足足够的消纳土地

总户数

运营

停产/关闭

永安街道

3

3

鱼复街道

5

5

夔州街道

24

2

26

夔门街道

32

32

兴隆镇

12

6

6

24

甲高镇

23

2

25

大树镇

13

4

17

羊市镇

2

19

2

23

白帝镇

22

5

27

公平镇

6

23

1

30

青莲镇

36

16

5

57

青龙镇

15

15

16

46

五马镇

34

1

35

朱衣镇

45

2

2

49

汾河镇

33

12

45

永乐镇

21

17

6

44

竹园镇

45

7

18

70

新民镇

41

2

43

康乐镇

23

20

43

草堂镇

54

10

64

安坪镇

36

38

2

76

吐祥镇

122

3

125

岩湾乡

6

1

7

平安乡

9

8

17

冯坪乡

10

2

12

康坪乡

12

12

鹤峰乡

6

5

1

12

红土乡

36

1

37

石岗乡

14

5

2

21

长安土家族乡

17

16

8

41

龙桥土家族乡

17

4

1

22

云雾土家族乡

1

3

4

太和土家族乡

18

4

5

27

小计

793

247

81

1121

总户数占比

70.74%

22.03%

7.23%

100.00%

备注:依据附表2统计结果。

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利用台账现状

为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积极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县农业农村委推进指导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利用台账建立和管理,部分畜禽规模养殖场对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填报工作不重视,台账填报不及时、填报内容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台账信息填报数据质量不高,台账建立的养殖场占比只有50%左右。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状

全县设有9个病害死畜禽无害化收储点,分别位于夔门街道、夔州街道、康乐镇、竹园镇、公平镇、吐祥镇、新民镇、兴隆镇和甲高镇。2021年,全县病死畜禽屠宰环节418头,养殖环节336头,均由重庆市盛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负责收集处理,重庆市盛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年处理量为6000~7000吨,满足《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相关要求。

五、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全县畜牧业养殖业存在规模化率较低、粪污处理设施未充分利用或老旧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陈旧滞后,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畜禽专业户较多,非规模化养殖环境监督管理难

猪、牛、羊、肉鸡、蛋鸡、兔养殖专业户分别占总户数的68.86%86.71%100.00%80.00%63.16%66.67%。养殖场专业户较多分布在农村居住区周边,养殖产生的污染对农村居住环境污染影响较大,既不利于区域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又增加污染防治、防疫等方面监管难度。

(二)污染治理工艺设施有待完善

有约5.08%的养殖户污染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可能还有环保设施因运行成本高未能正常启用,以及老旧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陈旧滞后,管理不规范、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对土壤或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田间配套设施不完备

51.2%养殖户未配备田间配套设施,配备了田间配套设施的养殖户仅有还田管道或粪污储存池,畜禽粪肥还田配套设施滞后。

(四)农牧结合不到位

22.03%的养殖户周边配套消纳土地不足,农牧结合不到位,致使养殖场周边种植地分布不均,粪污不能完全配套养殖户周边消纳土地。

(五)台账管理工作推进缓慢

由于畜禽养殖户重养殖增效轻治理以及对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认知不足,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台账建立管理工作推进缓慢。

第三章 指标目标

第一节 规划目标

结合《奉节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奉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奉节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奉节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等部署要求,到2025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中有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因全县养殖场粪污处理模式均采用种养结合资源化利用,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不涉及。

3-1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指标

序号

指标

2021年现状

2025年目标

指标类别

1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2.03%

稳中有升

约束性

2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

设施装备配套率

100%

100%

约束性

3

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50%

100%

约束性

4

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

不涉及

第二节 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测算

一、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

根据全县33个乡镇街道的种植面积测算最大可承载养殖规模。2021年,全县脐橙种植面积37.03万亩,油橄榄种植面积12.53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16.01万亩,烟叶种植面积3.54万亩,蚕桑种植面积10.58万亩,茶叶种植面积1.32万亩,花椒种植面积2.32万亩,油茶种植面积2.88万亩,小水果14.09万亩,粮油种植面积120.3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27.52万亩,本次通过全县种植面积核算各乡镇最大可承载养殖规模。

根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以及全县立足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长江三峡生态屏障区、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和全国重要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的“三区一库”区位,种植面积土地承载力按照1猪当量需配套0.8亩土地计算,土地总承载猪当量为3102125头,综合考虑禁养区及耕地资源空间分布差异,理论承载量按照总可承载猪当量的40%计,即1240850头。

通过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理论上种植业耕地资源可承担1240850头猪当量,以理论承载猪当量的80%作为预警值,即992680头猪当量。通过测算夔门街道已超过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4340头猪当量,超过的畜禽粪污可由全县2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厂处理。兴隆镇虽然有43367头猪当量的余量,但大部分处在禁养区内,不再增加余量;全县总共还可增加615077头猪当量。

2021年,全县猪当量合计存栏341826头,远远低于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值,根据土地承载力计算从理论上现有种植土地面积满足现有畜禽粪污消纳要求,但也存在养殖场周边种植地分布不均,致使部分养殖场不能完全配套消纳土地,不能完全配套消纳土地的粪污转运到有机肥厂处理。

根据奉节县农业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全县肉类年产量达到7万吨,生猪年存栏量45万头,建设国家级生猪保供基地5个,肉羊年存栏量15万只,肉牛年存栏量8万头,家禽年存栏量250万只,兔年存栏量150万只,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猪、肉羊、肉牛、家禽、兔折合成猪当量103万头,现有种植土地面积可承载猪当量124.085万头粪污消纳要求,满足农业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要求,同时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以上,调配消纳土地均衡情况下,各区域养殖总量与环境承载力相匹配。

二、水环境承载力测算

依据《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办法(试行)》,统计2021年全县内主要国考及省考河流水质达标情况,计算得到全县主要河流环境承载力,水环境承载力指数越大,表明区域水环境系统对社会经济系统支持能力越强。其中,长江(白帝城)、梅溪河(罗汉大桥)、大溪河(鹤峰乡)、长滩河(黄荆沟)、朱衣河(朱衣镇),Rc值均为1,处于未超载状态。

3-2全县主要河流水环境承载力评价

河流

断面性质

达标次数

监测次数

平均值达标点位数

总点位数

A1

A2

Rc

长江(白帝城)

国考

12

12

12

12

100%

100%

1

梅溪河(罗汉大桥)

国考

12

12

12

12

100%

100%

1

大溪河(鹤峰乡)

国考

12

12

12

12

100%

100%

1

长滩河(黄荆沟)

国考

12

12

12

12

100%

100%

1

朱衣河(朱衣镇)

市考

12

12

12

12

100%

100%

1

注:A1—⽔质时间达标率;A2—⽔质空间达标率(A2);Rc—⽔环境承载⼒指数。

三、目标可达性分析

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现状为92.03%,通过推进全县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对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以及种养结合绿色发展,稳定中有升,实现规划目标。

目前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100%,“十四五”期间,通过与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畜牧业相关补贴政策的相结合,做好新增养殖户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工作,稳定保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全县在“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过程中,要求采用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的规模化养殖场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十四五”期间,通过加强宣传,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强化指导服务,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培训等工作措施,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工作,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

第四章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第一节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一、结合土地承载力,优化区域空间布局

统筹考虑环境质量需求和畜禽发展需求,结合区域环境容量、土地承载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等因素,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时,各乡镇应依据环境承载力、禁养区划定情况、“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养殖总量、品种和规模化水平、养殖选址等,优先布局在环境容量大、土壤承载力余量高的甲高镇、公平镇、朱衣镇、永乐镇、安坪镇等乡镇。对于土壤剩余承载力相对不足的夔门街道等乡镇,应制定指标要求控制养殖总量,或引导养殖场将养殖量或粪污资源化有机肥向土壤资源承载力充足的区域转移,逐步削减区域承载量。兴隆镇大部分区域处于禁养区和限养区内,不再增加承载余量。

加快养殖业内部结构调整,落实畜禽散养密集区所在乡镇政府责任,逐步削减规模以下养殖量,提高规模养殖比重。

二、加强三区管理

根据“三线一单”划定成果、禁养区划定成果,结合区域自然条件、人居环境、农业生产现状及土地利用现状,在禁养区基础上,进一步划定限养区和适养区。分区管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

禁养区:严控禁养区内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巩固禁养区搬迁关停工作成果。在禁养区内,加强对已关闭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畜禽养殖户的巡查和监管,严防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反弹”和“复养”现象发生。

限养区:在限养区内,不得新建和扩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区,严格控制畜禽规模养殖场区的数量和规模,加快完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达到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和综合利用的要求。

适养区: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鼓励引导发展畜禽规模化养殖,逐步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在选址时应该远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饮用水水源、主要流域干流径流和支流径流等区域。选址尽量设在敏感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养殖场场界与敏感区之间距离应满足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第二节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科学选取资源化利用途径

各乡镇应综合考虑畜禽种类、养殖规模、环境质量管控目标、社会经济条件以及人居环境影响等因素,确定本区域内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对配套土地面积充足的畜禽养殖场户,引导企业优化粪污处理方式,逐步降低处理成本;结合作物需肥特点,根据不同地力条件、作物、产量目标,科学确定粪肥还田量和替代化肥比例,确保作物养分需求,提高作物产量,提升产品质量。对配套农用地面积不足的畜禽养殖场户,指导通过减少畜禽存栏量、新建或升级改造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增加配套农用地面积、污水深度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增加有机肥外售量等措施,确保做到种养匹配;或以生产有机肥外供、委托第三方资源化利用的形式,综合考虑区域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的运距、路线因素,确保产生畜禽粪污可以制备成商品有机肥。

二、继续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以县有关部门牵头,根据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行政区域内种养结合粪肥定量定向施用计划,确保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好实施、可落地。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情况核查,确保配套设施建设达标、运行稳定。持续推进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协调沟通第三方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与养殖企业间的处理合作,支持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鼓励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支持家禽和牛羊开展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

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带动,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培育壮大一批粪肥收运和田间施用等社会化服务主体。探索粪肥运输、施用引导激励政策,引导专业化服务主体加大投入,提高规模效益,降低运营成本,确保经济可行,促进增产提质,形成良性循环。积极应用新技术、探索新方式、推广好经验,努力构建基于粪肥流向全程可追溯的补贴发放与管理机制,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种植业生产中施用粪肥,并依据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补贴。强化优势技术和装备的引进,制定并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补贴、环境效益考核及惩戒机制,确保污染治理和粪污利用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节 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

一、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清洁生产设施建设

畜禽养殖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应符合《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1167-2006)的有关要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应从源头控制,支持现有养殖场(户)圈舍及粪污贮存设施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养殖场执行雨污分离。支持规模场更新设施设备和标准化改造栏舍,配备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等设施装备。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术、管理水平。改善畜舍结构和通风供暖工艺,养殖栏舍配备通风排气装置、气体收集处理后排放等臭气和温室气体减控设施等。

二、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改造

目前全县有57户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待升级改造,按照《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技术指南》,通过清洁生产和设施装备的改进,减少用水量和粪污流失量、恶臭气体和温室气体产生量,提高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粪污综合利用率。至2025年,完成57户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满足处理能力要求。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采用沼气发酵的养殖场,建设厌氧消化反应器、沼气收集和处置系统、沼液沼渣分离和贮存系统,实现资源化产品的安全处置、妥善贮存和综合利用。采用堆肥发酵工艺的养殖场,应建设储存、发酵等场地,配备翻抛设备。委托第三方处理的养殖场,应与第三方签订粪污处理与利用合同。

三、规模以下养殖户清洁生产设施建设

新建畜禽养殖圈舍及粪污贮存设施应进行雨污分流。推荐规模以下养殖户采用干清粪、机械清粪工艺,现有养殖户逐步淘汰全程水冲粪清粪方式,实现废水源头减量。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疏堵结合、种养平衡、资源利用的原则,通过减少排污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大力推进养殖户污染治理工作。

四、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采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的畜禽养殖户,应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设施,做到防渗、防雨、防溢流,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建设标准参照《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或按具备相应设计规模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执行。

五、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推进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推进田间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合理布局田间粪肥暂存设施,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补充粪污还田输送管道、田间暂存池等配套设施。加强畜禽养殖场(户)场区内粪污贮存设施与田间配套设施的衔接,确保在非施肥季节可容纳养殖场(户)产生粪污,减轻对环境的潜在污染风险。

第四节 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一、完善台账管理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行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管理,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结合实际,逐步推行畜禽养殖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规模养殖场应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内容应包括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就地就近还田的规模养殖场,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资源化利用,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

二、加强台账管理的指导应用

县农业部门应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开展粪污台账管理培训,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粪肥还田计划及粪肥施用台账。生态环境部门应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作为养殖管理台账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监管,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作为执法监管的依据,规范养殖污染物排放,依法查处粪肥超量施用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至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

第五节 强化环境监管

一、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退出

畜牧业发展及行业规划的编制,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并依法开展畜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畜禽养殖产业发展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新建养殖场(户)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备案。严格审批,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

结合本规划,细化任务分工,提出绩效考核措施要求,统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对规模养殖场不开展环境评价、不执行“三同时”制度、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外环境等违法行为,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不搞简单的关停拆除“一刀切”,超过整改时限,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畅通12369环境信访举报途径,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

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督促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在养殖场投入使用前,建设完成相应的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或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未达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的养殖场(户)不予安排有关补贴政策。


第五章 重点工程

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改造工程,落实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全县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效率。

一、养殖场污染治理改造工程

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种植业主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保护耕地,让养殖粪肥与种植业基地有效对接。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升级57户,改造粪污处理能力约6700m³,涉及16个乡镇街道,具体见表5-1。因实施阶段可能存在停产或关闭的情况,最终以落实的粪污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养殖户和设计方案为准。


5-1养殖场污染治理改造工程

项目类型

涉及乡镇(街道)

完成

时限

牵头

单位

责任

单位

粪污处理设施改造

57户)

安坪镇

8户)

奉节县兄弟生猪饲养股份合作社

2023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琼正养猪场

重庆市奉节县吴长贵生态农业

有限公司

彭书海

刘传堂

重庆市奉节县李秀连生态农业

有限公司

夔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丫丫养殖场

白帝镇

1户)

李稳胜

2023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草堂镇

10户)

彭厚炳

2023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彭后中

蒋延毅

重庆桦琳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奉节县福禄寿牲畜饲养场

奉节县柳井禄养殖场

奉节县庭高养殖场

米商洪

奉节县元祥畜禽养殖场

方家华

永乐镇

2户)

曾伯元养殖场

2023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凼夔养殖专业合作社(奉节县兴菊养牛场)

汾河镇

14户)

衍繁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2024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奉节县理国牲畜饲养场

奉节县顺辉牲畜饲养场

奉节县涵锹牧业专业合作社

奉节县修菊牲畜饲养场

奉节县渝奉牲畜饲养场

奉节县贵兴农业专业合作社

奉节县牧帝牲畜饲养有限公司

奉节县辉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奉节县灼宣生猪养猪场

奉节县邱德现养猪场

奉节县思林养猪场

奉节县道艮牲畜饲养场

玉凤家禽饲养专业合作社

冯坪乡

1户)

向金安养猪小区

2024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康乐镇

1户)

平康生猪养殖场

2024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夔州

街道

2户)

刘庆府养殖场

2024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街道、企业

刘庆木养殖场

石岗乡

2户)

彭代平养猪场

2024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好男养殖场

青莲镇

5户)

奉节县汇雄养殖场

2025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钟家养殖场

奉节县锦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奉节县振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肖功波养牛场

青龙镇

3户)

奉节县奉覃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25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奉节县康和宇阳生猪养殖场

奉节县前镇牛饲养场

羊市镇(1户)

奉节县瑾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鱼复

街道

1户)

维竹生猪养殖场

2025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街道、企业

云雾土家族乡(1户)

邹兰云生猪养殖场

2025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朱衣镇(1户)

奉节县李小军养猪场

2025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竹园镇

4户)

姚英术

202512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杨帮全

胡守敏

奉节县乐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田间配套设施,推进田间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建设田间管道10000m,田间暂存池2000m³

5-2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类型

工程内容

完成时限

牵头

单位

责任

单位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田间管道10000m,田间暂存池2000m³

2023年完成35%2024年完成35%2025年完成30%

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乡镇、企业


第六章 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投资合计1505万元,所需资金以各乡镇养殖业相关企业自筹为主,同时根据政策和养殖场具体情况,分别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和支持。在资金筹措时,应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逐步形成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的强大合力,整合各类相关建设资金,发挥资金聚集效应。通过政府投入、单位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可鼓励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通过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

6-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总投资

资金来源

政府补助

企业自筹

粪污处理设施改造

57户养殖场升级改造

1005

50%

50%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建立田间管道10000m,田间暂存池2000m³

500

50%

50%

合计

1505

/

/


第七章 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

通过实施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各类政策补贴和技术示范工程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自发治污减排的积极性,促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巩固减排工作成效。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项目,能够在全县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有效缓解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依法划定禁养区并强化污染防治促进农田生态环境改善,保护优质的水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项目实施有利于促进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2%以上,有效减少养殖粪污排放量,削减COD 排放量、氨氮排放量,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田生态环境改善,保护优质的水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经济效益

通过落实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加强技术引导示范、推行清洁养殖方式等措施,将促进畜禽养殖业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引导产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机肥生产、沼气能源工程建设,将促进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产业链有效延伸,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价值,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提升全县农业竞争力。项目实施有利于整县推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使之成为农业发展亮点与优势,有利于促进全县农产品品牌价值提升和产业竞争力增强。

三、社会效益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通过项目实施,将畜禽粪污等废弃物转变为有机肥、沼气等资源,变废为宝,既减轻了环境保护压力,又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了化肥使用量,同时增施有机肥可提高农作物抗性,减轻病虫害的发生,降低农药使用量,从而节约种植成本,促进农民增收。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的推广,将有效促进全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目标考核

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二、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

明确治理任务及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督指导和政策扶持。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和执法管理,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项目的督查和调度,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检查方式,重点加强对已完成治理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以及畜禽粪便收集处理设施的现场监督,对偷排、漏排、直排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生态创建、各类农业财政扶持资格、各类生态环保评优等挂钩,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

三、增加投入,加大政策扶持

逐步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大对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政策扶持,研究畜禽污染治理贷补贴政策,对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沼液收集处理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置等活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优先制定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沼气发电和有机肥生产使用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等优惠和扶持措施。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方法、新途径。

四、加大宣传,营造治理气氛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不同媒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舆论宣传,切实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对治理不力、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主体进行曝光,赢得舆论宣传工作的主动权。积极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制定相关规程,规范畜禽养殖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户和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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