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废物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奉环委办发〔20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单位:
现将《奉节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废物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奉节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奉节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废物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全县环境保护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彻底消除生态文明建设短板,统筹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推动完善危险废物监管衔接机制,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环境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解决危险废物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按照“一项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分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按时高质量完成危险废物问题的排查整改,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深入排查涉危废产废点、产废量、产废现状,完成辖区内危险废物问题整改,完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
二、整治范围
(一)危险废物产生行业:辖区内的汽修业(包括摩托修理)、制造业、矿山开采、医疗机构、电力行业、加油加气站、危险化学品生产等行业。
(二)危险废物贮存单位:辖区内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项目。
(三)危险废物处置行业:辖区内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以及医疗废物处置企业。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2022年5月-2022年6月)
1.问题自查清查(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结合辖区情况,对各区域、各行业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管理问题拉网大排查,逐条梳理相关问题,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形成乡镇(街道)自查问题清单。危险废物管理专项组将问题清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集中梳理形成行业自查问题清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现场核查梳理(2022年6月中旬前完成)
危险废物管理专项组逐一进驻全县各乡镇(街道),对照乡镇(街道)自查清单、行业自查清单开展核查,并梳理形成全县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总清单。在问题排查过程中,同步开展警示片拍摄制作,形成全县危险废物管理问题警示片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科学制定措施(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研判。邀请专家、技术团队,针对交办问题组织集中研究讨论,深入查找问题产生根源,结合问题现状、资金投入、专家意见等因素针对性制定工作措施;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整治相结合,按照“立即解决一批,优先完成一批,深入整改一批”的整体思路,循序渐进推进问题整治,逐项明确整治措施、整治目标、整治时限,6月30日将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分类推进实施(2022年7月-2023年12月)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对标对表、挂图作战,严格推进整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危险废物管理专项小组对整治工作全过程持续开展督导,确保在2023年底实现问题整治基本“清零”。
对整治难度较小、短期能解决的问题,要强力推进,边排查、边整治、边销号,加快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消除问题隐患,原则上在2022年12月前完成整治。
对整治时间跨度较长、工作量较大的问题,要整体思考谋划消除问题根源,采取务实措施逐步推进整治,务必在2023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成效巩固提升(2024年1月-2024年12月)
在问题整治前期成效的基础上,集中开展整治“回头看”,全面查漏补缺,推动整治工作实现提质增效。通过以督促改、以核促治的方式,督导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反思工作差距、聚焦工作短板,实现问题逐一销号;通过建章立制提升保护水平,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投入机制、监管机制,强化绿色发展制度保障,持之以恒抓好危险废物问题整治。
四、职责分工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全县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有关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危险废物排查、收集、规范化处置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督促水电站的危废排查、规范化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以及督促问题整改销号等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危废的排查、规范化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以及督促问题整改销号等工作。
县教委:负责督促学校实验室危废的排查、规范化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以及督促问题整改销号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督促废农药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排查、规范化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以及督促问题整改销号等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督促汽车修理行业危废的排查、规范化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以及督促问题整改销号等工作。
县商务委:负责督促加油站及油库危废的排查、规范化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以及督促问题整改销号等工作。
县经济信息委:负责督促(除水电站、医疗机构、汽修行业、加油站及油库)以外的工业企业危废的排查、规范化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以及督促问题整改销号等工作。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督促有害垃圾的排查、规范化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以及督促问题整改销号等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的排查、规范化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以及督促问题整改销号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处置等相关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乡镇(街道):负责配合各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危废排查,按照工作方案,严格推进整治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充分认识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性,主动作为加强对接,承担各自主体责任,不得推诿扯皮,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危险废物管理专班,做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废物专项工作,积极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县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三)做好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健全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环境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