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建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内扬尘控制的建议》(第113号)收悉。经前期对接沟通、认真研究和会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
建筑工地项目增多,重载车对城区道路破坏严重,严重影响城市形象,降低了城市品质。您建议一是加强对建设项目工地的监管,严格管理渣土车等破坏道路的设备。二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清扫计划,加强扬尘防治工作。三是加强对市民个人行为的引导,增强民众环保意识。四是加强部门组织协调,跨部门联动,形成扬尘控制的监管合力。
二、办理过程
4月28日,县生态环境局与您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城区扬尘污染问题的具体情况。
5月6日,县生态环境局对提案内容进行研判,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5月10日—23日,县生态环境局与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等单位交流政协提案内容,按照部门职责就相关内容作出任务分工,并组织开展。
5月26日,县生态环境局汇总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回复报告。
5月29日,县生态环境局与您电话沟通工作开展情况,再次征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的建议。
三、完成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空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2021年以来连续4年空气优良天数稳定在350天以上,2018年以来连续6年无重污染天气。截至5月31日,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148天,同比增加2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虽然全县大气环境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不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为加强城区扬尘控制,我县成立了扬尘控制和巩固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整理如下:
(一)开展专项行动,助推扬尘治理。
一是创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通过设置标识标牌规范引导、联防联控高压执法、倒排工期销号处理等方式,创建了海城路、人和街、县政路、夔州路、少陵支路、诗城西路东段中段西段、明良街、少陵路、夔府大道西段、北翔街、船山街等13条示范道路。二是联合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公安交巡警大队等职能单位开展“蓝天行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春季、夏季、秋季),重点解决城区扬尘污染治理的难点、热点问题。三是积极创建5个市级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奉节县万胜小学扩建工程、奉节县中国诗词大会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二期)、奉节县生态工业园区中药材科研试验基地建设工程、天澜府(一期)及汀澜)。四是开展占道挖掘专项执法。做好道路开挖、管网建设、施工占道等行为监管,2023年查办该类案件3起罚款0.3万元,有效促进了市政工程规范文明施工。
(二)增强控尘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组织企业开展扬尘防治现场观摩培训活动,对扬尘防治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的项目,组织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参观学习,让建设、施工单位介绍先进做法和心得体会,做到以点带面,促进全面提升。二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主题活动、志愿服务等途径和形式,开展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发放《重庆市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公众评议满意度调查问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扬尘治理和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变旁观者、评论者为参与者。三是通过座谈、约谈等方式,向建设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发放控制扬尘污染告知书,抓好源头管控,督促指导企业切实履行好扬尘控制主体责任,企业要细化控尘措施和目标,并书面签订《控制扬尘污染承诺书》。
(三)强化执法监管,出实招求实效。
一是审批执法监管并重。从事运输建筑渣土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按批准时间、路线进行密闭运输,防止造成飞扬、泄漏、洒落污染道路,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倾倒。对带泥上路、未密闭或密闭不严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2023年检查各类运输车辆近305车次,查处未在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1起,处罚款2000元;驾驶带泥带尘车辆在建成区行驶案3起,处罚款600元;撒漏固体物质1起,处罚款1000元;未按照批准路线清运建筑垃圾1起,处罚款2000元。二是加强露天烧烤和垃圾秸秆焚烧整治。县城管执法支队、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城市管理协作大队联合行动,按照网格管理,实行辖区负责制,对露天焚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2023年制止220余次,查处案件13件,罚款3750元。三是人防技防并重,科学精准控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职能部门配合方式,组建3个监督组开展线下日常安全巡查,并通过智慧工地系统开展线上巡查,严格执行“四不离场”和“两不进入”要求。全年累计巡查项目215个(次),累计整改问题67条;督促工地购置车辆冲洗设备65台,雾炮降尘机38台。四是强化源头治理。按照“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压实项目建设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参与扬尘管控的社会责任,企业自筹资金,通过优化入城路线、硬化油化道路、设置冲洗设施、加大道路冲洗洒水频次、落实道口管控长效机制等措施,完成城郊结合部的学府星城东侧、梦享江城北侧、高铁大道西侧、观音堂等7个入城路口综合治理,根除“带泥上路”污染源,有效巩固道路扬尘创建成果。五是合理新增惩戒方式。“盯紧、盯准、盯实”问题整改,对于施工扬尘控制不力的予以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将违法企业纳入信用中国、信用重庆平台管理,并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资质、个人执业资格进行评优评奖等处理。2023年悬挂扬尘控制绿牌10个、黄牌31个。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项目:生态工业园标准厂房)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罚款3万元。
(四)优化巩固措施,提升城市形象
一是建立问题台账,按照“道路路面完好,人行道铺装平整无破损”要求,打紧开支整治沥青路面11856平方米,修复人行道地砖13968平方米。二是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交巡警大队与属地街道成立城区停车秩序整治专班,拖移摩托车、电瓶车、小黄车4932车次,罚款36.46万元,报废处理42车次,并呼吁广大市民规范路面停车,减少路面损毁。三是建立完善的保洁制度,以“横到边、纵到底”的清扫作业模式,“三冲两扫”作业频次,达到“五无、五净”标准。2023年累计出动环卫保洁12万余人次、洒水降尘车辆6060余车次(用水4.6万余吨)、整治卫生死角6000余处(清理垃圾50余吨),机械化作业面积覆盖率达90%。
四、下一步工作
城区扬尘治理工作需要社会共同参与,我们将不懈努力,履职尽责力争把工作做得更细,做得更好。我县将持续开展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细化措施,建立完善长效管控机制,不断加大扬尘污染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县政府副县长于潜审签。请在评分表上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评分,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