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晓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农村养殖户排污管理利用的建议》(第1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的建议
县生态环境局不定期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双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问题数量多、问题严重的10家养殖场(户)进行集中约谈,要求全面整改,彻底消除污染隐患。加强对养殖场(户)的环保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宣讲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以日常性执法检查为契机,向畜禽养殖户面对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养殖户从思想上认识到治理养殖环境是其必须履行的责任,使畜禽养殖政策深入人心。
二、关于“切实督促养殖大户配套完善粪污水处理设备”的建议
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委强化畜禽养殖监督管理,把行业部门“业务管理”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养殖废物处理能力,确保达标排放。督促指导52家已建养殖场通过改进节水设备、改造建设雨污分流、饮污分流,推行干清粪工艺,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配套设施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等措施。对48家新建养殖场选址开展环评技术指导工作,通过查看周边环境、定位查看确认养殖选址地块是否在划定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禁养范围内、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等,通过询问了解计划建设规模、养殖规模等确定环评等级,指导养殖业主在项目建设中设计与出栏量相匹配的粪污处理等环保设施。
三、关于“严格执法管理”的建议
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种养循环,扎实推进畜禽养殖业“治污”,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2022年以来,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关闭(搬迁)禁养区养殖场5家;通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三年行动、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运行专项整治行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督察、暗访警示片拍摄、日常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方式,对全县560个养殖场户开展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检查,处理回复畜禽养殖类信访投诉157件;设置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位,每季度开展大嘴沟、乌龙溪水质监测,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状况;督促13家养殖场完成粪污处理设施整改,新增治理生猪当量0.96万头,立案查处畜禽养殖偷排粪污水等环境违法案件14件,处罚款22.5万元。
四、关于“推广治污技术,做好废物科学利用”的建议
依据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原则,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编制了《奉节县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手册》《奉节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技术模式海报》,引导养殖场(户)改水冲粪为干清粪,采用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好氧堆肥(沤肥)等处理工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加强畜禽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指导,印发《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奉节农发〔2022〕77号),引导畜禽养殖环节温室气体减排,入户开展粪污处理利用指导300余次,向乡镇印发技术指导手册、技术模式海报、畜禽粪污利用台账2500余套,对乡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人、技术骨干及规模养殖企业代表进行县级技术培训3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县政府副县长于潜审签。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