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10-08

张光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内噪音污染控制的建议》提案(第96号)收悉。我县高度重视您的提案,采取了一系列行而有效的措施,2023年功能区监测点位均显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答复如下:

一、优化噪声污染防治基础工作

为规范区域环境噪声管理,改善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要求,结合我县城市建设现状及发展规划,编制印发了奉节县“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优化和完善声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城市区域环境质量、道路交通噪声、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评价,提高了声环境质量评价的准确性。

二、多举措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

一是线上宣传发力。充分利用奉节电视台、奉节环保微信公众号、奉节生活网等平台,通过开展科普宣传、公布举报热线等多种线上方式进行宣传。二是加强线下活动宣传,在3·19城市管理服务周、六五环境日等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噪声污染集中宣传,设置噪声污染防治专栏展板、印发噪声污染防治主题宣传折页现场设置接访点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以玩小游戏得奖品的形式进行趣味宣传。三是利用每月的环保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开展“登门提醒服务行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污染防治法》引导树立文明观念。是强化互动宣传安静小区(全县已创建10个创建为抓手,以高中考绿色护考为着力点,强化多点宣传,利用日常监管执法,积极充当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员,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意义,保障广大群众环境知情权,增强群众参与联防共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三、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一)社会噪声污染监管情况。一是规范健身活动针对“广场舞”“抽陀螺”等健身扰民现象,研究制定了《奉节县城区广场管理规定》禁止城区“抽陀螺”“广场舞”活动时间为7:00至8:3018:00至20:30,广场舞音响的声音不得超过60分贝。二是整治商业噪声。全面取缔街面商业门市利用大功率音响设备招揽顾客的行为、劝阻制止老年腰鼓队沿街敲锣打鼓进和商业宣传游行的行为,整治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暂扣音响设备19套,教育处理40余人次,街面噪声得到全面遏制,收到良好的社会反馈三是整治夜市噪声。全面规范夜市经营区域,取缔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摊点,规定超过夜间22:00进店经营,张贴在夜市桌上及墙上宣传小标语温馨提示等2000余份,与夜市经营主体签订噪声污染防治责任书,要求对其及时规劝店用餐顾客喝酒划拳扰民行为四是整治装修施工噪声。协同物业管理公司对室内装修噪声进行监管劝导,严格限制产生较大噪声的作业时间。对不听从劝导的,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

(二)交通噪声污染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实行城区通行管理制度,禁止大型车辆在部分路段通行,加强城区限行、限速管理,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在市区道路重点部位设置警鸣、限行限速标识,降噪防扰民,要求禁限行区域内货车行驶速度不超过40公里/小时。二是秩序中队(负责海城路)、永安中队(负责三马山城区)、朱衣中队(负责西部新区)常态化开展整治摩托车安装爆音式排气管,小型汽车改装排气管等非法行为2023年以来,全县累计查处噪音交通违法行为3197,其中禁鸣区鸣笛29起“飙车炸街”及非法改装摩托车等违法行为41起。

(三)建筑工地噪声污染监督管理情况一是要求建筑工地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二是推广使用噪声机具和工艺。要求建筑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的工程机械等设施设备,并应配备噪声控制装置。三是执行严于国家规定的建筑工地施工时间(6:00-12:00 ,14:00-22:00),要求合理调整施工工序,加强准备和结束工作管理,严禁违规夜间作业。

(四)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监督管理情况。一是事前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查批准。二是重点监管。县生态环境局一直将噪声污染防治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县100噪声排放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清单,2023年至今,针对噪声污染排放单位开展双随机日常执法检查61家次,处理噪声污染投诉32件。三是严格执法。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中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要求,正常安装和使用噪声控制设施,对拒不整改、暴力抗拒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处罚。

(五)做好重点保障工作。在重要考试期间通过部门联动方式,加强对学校、居民区、考场等噪声敏感区的巡查和管控,明确高考期间考点周边建筑工地停止施工作业,控制交通和其他噪音,及时查处和制止噪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给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我县积极推动噪声监控设施建设,在主要道路交通位置安装噪声监测装置20个、在重点区域安装环境噪声监测装置100个,在功能区安装环境噪声监测装置7个。下一步,我县将积极争取资金,在交通道路、生活聚集区、文教机关区、医疗疗养区等重点噪声防治区域安装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系统和噪声监测台,满足监管需要,让群众对噪声有直观感受,从而约束自己主动监督他人。技术防治不仅仅是执法部门的监管需要,还在于被管理者能积极主动配合使用高新技术。如广场舞者自愿使用蓝牙耳机,商户主动采用电子屏、互联网、手机推送等方式进行宣传,这是我们全体社会需要长期共同努力的方向,我们将持续加强宣传动员,引导督促广大社会群众采用更科学合理的方式防控噪声污染。

、下一步工作

噪声污染防治是一个动态过程,我县将持续开展城市声环境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县公安局、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细化措施,建立完善长效管控机制,不断加大噪声污染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县政府副县长于潜审签。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