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报告 (2023年12月)
日期:2024-01-05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发布          202415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点位

自动监测点位位于奉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教学楼楼顶。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共6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312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30达标率为96.8%,各污染物项目监测结果见表1

截至1231202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累计达标358达标率为98.1%,各污染物项目监测结果见表2

1    202312月城市环境空气中各污染物项目监测结果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单位

月均值

1

二氧化硫(SO2

μg/m3

13

2

二氧化氮(NO2

μg/m3

27

3

一氧化碳(CO

mg/m3

0.8

4

臭氧(O3

μg/m3

72

5

可吸入颗粒物(PM10

μg/m3

50

6

细颗粒物(PM2.5

μg/m3

33

2    20231-12月城市环境空气中各污染物项目监测结果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单位

均值

限值标准

1

二氧化硫(SO2

μg/m3

13

60

2

二氧化氮(NO2

μg/m3

25

40

3

一氧化碳(CO

mg/m3

0.7

4

4

臭氧(O3

μg/m3

125

160

5

可吸入颗粒物(PM10

μg/m3

35

70

6

细颗粒物(PM2.5

μg/m3

2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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