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辖区环境执法工作,处理环境污染纠纷、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防治污染设施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辖区内自然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护;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担奉节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有关事项。
(二)单位构成。奉节县环保局下属单位包括奉节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和奉节县环境监测站,财务由机关统一核算,局机关共设一室五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万元,比2018年增加16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万元,比2018年增加165.8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在职人员6名,主要用于保障48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暂无预算。
我单位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6.23万元,比2018年增加0.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23万元,比2018年增加0.5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2.46万元,比上年增加8.31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暂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待申报后批复。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媛媛, 联系电话:1500233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