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9424T/2020-000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重庆市奉节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县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协调组织市级、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国际合作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县的履约工作。

15承担奉节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奉节县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是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设奉节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奉节县环境应急管理中心3个下属单位和4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在财政实行全县集中统一收付制度以来,我局下属单位奉节县行政执法支队和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两站统一纳入我局机关进行财务核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由原来的“生态环境局”更名为“生态环境局”,职能职责如上所示,内设办公室、生态规划科、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机构改革后,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机下属单位奉节县行政执法支队和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统一纳入我局机关进行财务核算,统一进行财政预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874.47万元,支出总计1874.47万元。收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2.77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为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87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2.77万元,减少32%,主要原因是为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0.92万元,占90%;年初结转和结余183.54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87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3.95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61.53万元,占51%;项目支出912.94万元,占4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54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合理有效使用资金,未出现资金留存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90.9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46.32万元937.52万元。下降38%36%。主要原因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6.32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2.4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等环保专项经费支出预算442.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3.54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3.95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5.94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等环保专项经费支出预算442.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3.5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5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合理有效使用资金,未出现资金留存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6.13万元,占0.7%年初预算数相同

2)卫生健康支出40.92万元,占2%年初预算数相同

3)节能环保支出1657.94万元,占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94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等环保专项资金442.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83.54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城市考核工作奖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3.48万元,占2%年初预算数相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新增在编人员8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2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67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2019新增在编人员8人,环境监测与执法、环保督察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19.9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应急车辆一台。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职能职责需要,年中增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职能职责需要,购买应急车辆一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执法、监测、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持平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4.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6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52批次,61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发生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元,车均购置费19.99万元,车均维护费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12万元,增加57%,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在编人员8人,人员开支增加;行政执法、监测力度增加;接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支出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1万元,下降280%,主要原因是与培训费的支出科目口径做了调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与会议费的支出科目口径做了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相关工作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3309.8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105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顺利,自评项目较多,完成目标绩效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市级环保专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完成了年度总体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相关绩效指标得分100分。其中,产出指标61.完成工业源、聚居区生活和经营污染源调查数量103个得10分,2.完成非聚居区污染源调查数量69个得10分,3.完成环境质量调查数量43个得5分,4.形成方案、报告、总结等数量3个得5分,5.研究成果通过验收得10分,6.污染源调查工作按期完成得10分;生态效益指标1个:农村环境质量有效提高得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群众满意度95%10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

项目负责人

翟斌

主管部门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资金情况(万元)

类       别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

5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

50

10

100%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完成情况综述

1、全面摸清平安乡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分布情况,了解污染源产生、排放、处理和影响程度

2、研究建立平安乡污染源与流域水质之间数理逻辑关系,预测流域水环境变化趋势;

3、建立可复制、切实可用的农村环境问题防治的模板


1建立平安乡水土气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

2摸清平安乡河流污染源载荷情况。

3建立水质(地下水)和污染源排放模型,并预测环境容量和污染负荷。

4形成平安乡土壤养分分级图、土壤重金属分布图、土壤酸碱度分布图等图件。

5、完成运用试点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工业源聚居区生活和经营污染源调查数量

10

100

103

10

非聚居区污染源调查数量

10

50

69

10

环境质量调查数量

5

30

43

5

形成方案、报告、总结等数量

5

3

3

5


质量指标

研究成果通过验收

10

通过

通过

10

时效指标

污染源详查工作完成时间

10

按期完成

按期完成

10


效益指标(30分)

生态效益指标

农村环境质量

30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3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90%

95%

10


合计




100



10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县财政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县财政下达我单位2019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50万元,计划全面摸清平安乡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分布情况,了解污染源产生、排放、处理和影响程度研究建立平安乡污染源与流域水质之间数理逻辑关系,预测流域水环境变化趋势;建立可复制、切实可用的农村环境问题防治的模板

部门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我单位预算项目1个,资金50万元,经研究决定,全部用于2019年市级环保专项。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到位50万元。

2019年,项目实际执行到位资金50万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和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经费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建立平安乡水土气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

摸清平安乡河流污染源载荷情况。

建立水质(地下水)和污染源排放模型,并预测环境容量和污染负荷。

形成平安乡土壤养分分级图、土壤重金属分布图、土壤酸碱度分布图等图件。

完成运用试点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完成工业源聚居区生活和经营污染源调查数量103个;非聚居区污染源调查数量69个;完成环境质量调查数量43个;形成方案、报告、总结等数量5个。

质量指标。研究成果通过验收。

时效指标。按期完成污染源详查工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提供科学基础数据,农村环境质量有效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群众满意度达到95%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度,我单位2019年市级环保专项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下一步,我单位将依托此数据,组织技术人员做好调查数据的深度挖掘,用于评估以平安乡为代表的我县农村环境质量,提出有针对性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政策,为我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撑。

     3.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19188号)以及奉节县生态环境局《2018-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奉节县生态环境局于2019816日向奉节县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农村集聚点污水治理工程的请示》(奉节环文〔201988号)。201995日,奉节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奉节财建〔2019110号),向奉节县生态环境局下达资金预算1057万元。2020425日,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向奉节县财政局发函《关于调整2019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函》(奉节环函〔202028号),对奉节财建〔2019110号文件下达的项目进行调整。20204月,奉节县公平镇桂坝村、长龙村、长兴村、船型村及石岗乡昙花村、瓦坪村6个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取得了项目立项批复;20207月,奉节县龙桥乡蜀鄂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奉节县永乐镇小溶洞地下水等25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取得了项目立项批复。

截至2020825日,奉节县公平镇桂坝村、长龙村、长兴村、船型村及石岗乡昙花村、瓦坪村6个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已报财政局进行评审;奉节县龙桥乡蜀鄂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奉节县永乐镇小溶洞地下水等25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方案设计,正在进行预算编制。

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涉及的项目计划总投资合计1,057.00万元,截至2020825,已下达资金预算1,057.00万元,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已申请项目资金205万元,到位资金205万元,已支付资金0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

(一)综合评价情况

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符合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但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截至2020825日项目尚未开工,导致效益无法体现,资金长期闲置,资金利用率不高。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在2019726日收到重庆市财政局下达2019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文件后,根据资金规模选取并向奉节县人民政府报送了项目建设内容(子项目)。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未对选取的子项目进行预评估、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未开展集体决策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合理性、存在的风险及困难等进行研究论证,以至于2019年底项目因建设点所在的乡镇政府部门无法解决相关设备用电及后续管护问题而无法实施,从而需进行项目调整。又由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直到2020425日,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才向奉节县财政局发函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截至2020825日项目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尚未开工。

(二)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60.97分,评定等级为“中”。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项目执行缓慢、资金闲置

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实施前,奉节县生态环境局未对项目进行预评估、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开展集体决策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合理性、存在的风险及困难等进行研究论证;2019年底项目因建设点所在的乡镇政府部门无法解决相关设备用电及后续管护问题而无法实施,从而需进行项目调整。201995日,奉节县财政局下达了资金预算,但截至2020825日,项目尚未开工,相关工作进度缓慢,项目资金被长期闲置,项目效益无法体现。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单位加强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进行论证,确保项目申报符合实际且可执行。

2、绩效目标不清晰、绩效指标不完整、指标值设定不规范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在2019年申请项目资金时报送了《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区县绩效目标申报表(2019年度)》,申报表未设置时效性指标,效益指标的指标值表述不清;2019年项目未实施,2020年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对项目进行变更,未根据变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对应的绩效目标。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加强绩效管理意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的填报及审核,建立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产出、时效、效益效果等方面进行细化分解,且为定量可衡量,同时与年度任务书或计划数、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进而促使项目目标设定更合理、更科学。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财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强化绩效评估机制,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依据建立项目库,按评估结果考虑资金安排;开展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对预算执行中执行率低、无绩效、明显低于或者严重偏离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按照规定相应调整预算。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655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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