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法规、政策,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干部和群众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意识。
二、根据辖区汛情、旱情,及时做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部署。
三、在防御洪水设计标准内,要确保水库大坝工程的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量减少洪水灾害,杜绝因洪水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向上级报告重大情况。
四、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水库的汛期洪水调度计划和防汛应急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
五、负责组建辖区内水库应急抢险队伍,协调解决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水库抢险技术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法规、政策,落实上级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宣传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法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职工水旱灾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三、负责指导水库水旱灾害预案编制、修订和审核防汛预案,并组织防汛预案的演练。
四、负责各类水库抢险、救援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五、组织研究制定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方案,指导救援队伍进行科学抢险,提高水旱灾害指挥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六、督促检查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情况,并检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器材的完好性。
水库值守巡查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值守巡查责任人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预报和水雨情,熟知所值守巡查水库所存在的问题,熟悉水库度汛预案,定期检查水库安全状况,制止人为影响水库安全行为的发生。
二、值守巡查责任人应当严格落实上级水旱灾害防御机构、各有关部门下达的水库度汛方案和防汛调度命令,认真执行水库报汛规定和日常管理规定。
三、值守巡查责任人应按要求开展水库工程巡查,重点对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做好值守巡查记录,加大水库清漂、垃圾清理及垂钓现象整治力度,维护大坝安全与整洁。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应及时报告各级政府、水旱灾害防御机构、各有关部门,巡查记录应当存档备查。
四、值守巡查责任人负责水库的水雨情观测和记录,当库区内出现大到暴雨时,应及时观察汛情,增加报汛频次,当水库出现险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各级政府、水旱灾害防御机构、各有关部门报告。
五、值守巡查责任人负责保管好水库现场储存的防汛物资,维护管理好监测预警设备,制止破坏水库工程设施的行为。
奉节县小型水库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制度
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是水库管理的头等大事,必须加强领导,实行行政责任人负责制,成立以行政责任人为组长的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负责水库水旱灾害防御的领导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各级政府、水旱灾害防御机构、各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立足全局,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
三、做好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组织制定本辖区水库的汛期洪水调度计划和防汛应急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组织抢险队伍(应急小分队),应付各类突发事件。
四、严格执行批准的水库汛期洪水调度计划和防汛应急预案;当水库水旱灾情、工程险情及紧急事件发生时,应顾全大局,服从水旱灾害防御机构、各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
五、建立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值守制度。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值守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各值班值守人员要及时收集掌握水库水旱灾害相关信息,认真做好值班值守记录;第一时间做好水库水旱灾害突发险情灾情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时刻保持与上下级水旱灾害防御机构、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做好领导指示、批示、调度命令及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不瞒报,确保水库水旱灾情、工程险情及紧急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奉节县小型水库
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小型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落实安全运行责任,小型水库主管部门组织、监督和指导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抢险技术责任人、值守巡查责任人,下同)、“三个重点环节”〔监测预报预警通信措施、调度(运用)方案、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下同〕和工程安全运行问题整改等工作的落实。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按照职责划分对管辖范围内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负总责,小型水库业主、产权所有者和管理单位负责所属水库的安全管理、运行和维护,具体落实抢险技术责任人、值守巡查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严格履行各项职责,保证水库安全和效益发挥;小型水库管理单位是所属水库安全运行问题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对安全运行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销号和信息建档等工作。
三、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对所属工程开展定期排查与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整改处理、建立台账、定期更新并按要求上报相关小型水库主管部门。
四、小型水库主管部门对未按要求进行安全运行管理的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实施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包括对单位责任追究和对个人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方式参照水利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奉节县小型水库检查记录
报告制度
一、检查类别
水库工程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三类。
(一)日常检查。根据土石坝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检查制度,具体规定检查的时间、部位、内容和要求,并明确日常的检查路线和检查顺序。在施工期间每周不得少于两次;在初蓄期或水位上升期间,宜每天或每两天一次,具体次数视水位上升或下降速度而定;在汛期运行期间,一般宜每周2-4次,但高水位、暴雨天气时应实行24小时值班检查;在非汛期运行期间,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二)年度检查。在每年汛前汛中汛后、用水期前后、有蚁害地区的白蚁活动显著期等,要对水库工程进行全面或专门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至三次。
(三)特别检查。在水库工程遇到严重影响安全运行的情况(如暴雨、大洪水、有感地震、强热带风暴,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等)、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应增加检查次数。若发现险情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同时组织专人对险情部位进行连续监视。
当水库放空时亦应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项目和内容
(一)大坝(含副坝)
1.坝顶:有无裂缝、异常变形、积水或植物滋生等现象;防浪墙有无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倾斜等情况。
2.内坡:护面或护坡是否损坏;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冲刷或植物滋生等现象;近坝水面有无冒泡、变浑或漩涡等异常现象。
3.外坡: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雨淋沟、散浸、冒水、渗水坑或流土、管涌等现象;排水系统是否通畅;草皮护坡植被是否完好;有无兽洞、蚁穴等隐患;滤水坝趾、减压井(或沟)等导渗降压设施有无异常或破坏现象。
4.坝基:基础排水设施的工况是否正常;渗漏水的水量、颜色、气味及浑浊度、酸碱度、温度有无变化;基础廊道是否有裂缝、渗水等现象,是否有植物滋生。
5.坝肩:坝体与岸坡连接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现象;两岸坝端区有无裂缝、滑动、崩塌、溶蚀、隆起、塌坑、异常渗水和蚁穴、兽洞等。坝肩岸坡绕坝渗水是否正常;有无裂缝、滑动迹象;护坡有无隆起、塌陷或其他损坏现象。
(二)放水设施
1.洞(涵卧管)身:洞壁有无裂缝、空蚀、渗水等损坏现象;洞身伸缩缝、排水孔是否正常;卧管放水孔除水面以上预留两孔排水外,其余是否堵塞(盖)良好。
2.出口:放水期水流形态、流量是否正常;停水期是否有水渗漏。
3.消能设备(消力池):有无冲刷或砂石、杂物堆积等现象。
4.工作桥:是否有不均匀沉陷、裂缝、断裂等现象。
5.闸门及启闭机:闸门及其开度指示器、门槽、止水等能否正常工作,有无不安全因素;启闭机能否正常工作;备用电源及手动启闭是否可靠。
(三)溢洪道
1.溢流面、边墙及底板:有无裂缝、渗水、剥落、冲刷、磨损、空蚀等现象;伸缩缝是否完好;有无堆积物或杂草等,是否通畅。
2.消能设备(消力池):参照2.3进行。
3.工作桥:参照2.4进行。
4.闸门及启闭机:参照2.5进行。
三、检查方法和要求
(一)检查方法
1.常规方法:用眼看、耳听、手摸、鼻嗅、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放大镜、石蕊试纸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
2.特殊方法:采用开挖探坑(或槽)、探井、钻孔取样或孔内电视、向孔内注水试验、投放化学试剂、潜水员探摸或水下电视、水下摄影或录像等方法,对工程内部、水下部位或坝基进行检查。
(二)检查工作要求
1.检查由熟悉水库工程情况的管理人员参加。
2.日常检查人员应相对稳定,检查时带好必要的辅助工具。
3.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均须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并做好准备工作:
(1)安排好水库调度,为检查输水、泄水建筑物或进行水下检查创造条件。
(2)做好电力安排,为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动力和照明。
(3)排干检查部位的积水,清除检查部位的堆积物。
(4)安装好临时交通设施,便于检查人员行动。
(5)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程、设备及人身安全。
(6)准备好工具、设备、车辆或船只,以及量测、记录、绘草图、照相、录像等器具。
四、检查记录和报告
(一)记录和整理
1.每次检查均应按水库工程检查表要求作出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除应详细记述时间、部位、险情和绘出草图外,必要时应测图、摄像或录像。
2.现场记录必须及时整理,还应将本次检查结果与以往检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如有问题或异常现象,应立即进行复查,以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二)报告和存档
1.日常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上一级管理部门,异常情况处理后应填写落实情况。
2.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结束后,应提出简要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然后根据设计、施工、运行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写出详细报告,并立即报告上一级管理部门。
3.各种检查的记录、图件和报告等均应整理归档。
水库工程检查记录主要针对土石坝,其他坝型可结合工程实际参照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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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记录操作程序
水库工程检查记录表 | ||||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检查类别:日常检查 年度检查 特别检查 | |||
天气: |
温度: |
降雨量: |
库水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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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部位 |
损坏或异常情况 |
汇报情况及处理意见 |
落实情况 | |
大 坝(含副坝) |
坝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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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浪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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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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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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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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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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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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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水设备 |
洞(管)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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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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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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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及启闭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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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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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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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洪道 |
溢流面及边墙、底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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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能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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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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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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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及启闭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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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通)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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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河床及岸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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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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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测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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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及环境系统 |
水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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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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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范围内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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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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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包括备用电源、通信设施、预警系统和交通道路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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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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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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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岗位职责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2013年度全市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报》文件精神,为了全面做好我县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我县水库大坝安全度汛,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做到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护责任人)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并在水库大坝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请各类水库大坝三个责任人按照防汛职责要求,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及时准确掌握防洪工程情况和防汛抗旱形式,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要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组织好抗灾救灾工作,及时处置突发险情、灾情事件,防止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现将三个责任人主要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行政责任人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法规、政策,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干部和群众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意识;根据辖区汛情、旱情,及时做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在防御洪水设计标准内,要确保水库大坝工程的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量减少洪水灾害,杜绝因洪水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向上级报告重大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水库、水电站的汛期洪水调度计划和防汛应急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负责组建辖区内水库应急抢险队伍,协调解决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技术责任人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法规、政策,落实上级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宣传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法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职工防汛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负责指导水库防汛抗旱预案编制、修订和审核防汛预案,并组织防汛预案的演练;负责各类水库抢险、救援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组织研究制定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方案,指导救援队伍进行科学抢险,提高防汛抗旱指挥的准确性和可行性;督促检查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情况,并检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器材的完好性。
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管护责任人主要职责
管护责任人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预报和水雨情,熟知所管护水库、山坪塘所存在的问题,熟悉水库度汛预案,定期检查水库、山坪塘安全状况,制止人为影响水库、山坪塘安全行为的发生;管护责任人应当严格落实上级防汛部门下达的水库度汛方案和防汛调度命令,认真执行水库报讯规定和日常管理规定;管护责任人应按要求开展水库、山坪塘工程巡查,重点对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做好值班防守巡查记录,维护大坝安全与整洁。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应及时报告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和县防汛办,巡查记录应当存档备查;管护责任人负责水库的水雨情观测和记录,当库区内出现大到暴雨时,应及时观察汛情,增加报汛频次,当水库除险险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和县防汛办报告;管护责任人负责保管好水库现场储存的防汛物资,维护管理好监测预警设备,制止破坏水库、山坪塘工程设施的行为。
奉节县水库管理中心
关于2019年水库运行管理风险研判
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
会议地点:黄敬平副局长办公室
会议主持人:黄敬平
参加人员:黄敬平、杨洋、屈毅、吴小燕、周平、杨洪虎、钟维
会议主要内容:
全县已建成水库53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渡口坝水库和青莲溪水库),小(一)型水库7座(黄井、立新、浸塘、红星、纸厂湾、晏家槽、大穴厂),小(二)型水库44座(其中吐祥泉水水库未完成注册,属私人建设)。截止2018年底,完成小型水库安全评价及鉴定26座水库,其中何家槽、拖板水库鉴定为三类坝,建议维修整治;建议落实2019年小型水库日常维修管护经费55万元;建议开展野茶等23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及鉴定,特别是后沟、五星水库,2019年5月,水利部水库大坝运行管理APP显示为红色预警。
经会议讨论,水库中心按程序开展工作,水库运行管理暂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