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司法局 司法协理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4-08-14

因工作需要,根据《奉节县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奉节司发〔202464号)精神,奉节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社区矫正岗、公益服务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社区矫正岗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及以后出生)的村(居)干部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能提供连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5年及以上证明的可放宽到女性40周岁,男性45周岁。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excel等办公软件。常驻地为奉节县境内,户籍或常住地在所在乡镇内优先聘用。

2.招聘人数、工作职责、工作地点

本次聘用2人,性别不限工作内容为协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工作地点为永乐、竹园司法所。

(二)公益服务岗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 、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脱贫人口、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excel等办公软件;户籍地为奉节县境内。

2. 招聘人数、工作职责

本次聘用2人,性别不限,工作内容为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从事过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先录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814日至2024816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请携带本人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到县司法局政治处报名(夔州街道魏家社区玉璋街8号,奉节县司法局大楼5507)。

三、招聘程序

(一)初审、面试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了解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面试合格者,严格审查拟聘人员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资格条件。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务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社区矫正岗

属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其他组成,基本工资2000元,单位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享受每月600元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按照10元/年执行(工龄自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开始进行计算);购买“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享受法定节假日;其他(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按50元/月增加待遇;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按100元/月增加待遇;具有两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只享受待遇最高的不得重复享受)。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公益服务岗

属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月发放,月工资2000元,享受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法定节假日。司法协理员公益服务岗年满3年及以上的,有意继续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并表现突出的,由司法局组织考核转隶为司法协理员社区矫正岗或司法协理员专职调解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若贇,联系电话:13896009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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