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2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主动公开信息102条,其中部门信息95条,公示公开2条,政策法规2条,办事指南2条,权力责任清单1条;有夔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司法行政政务微博2个政务新媒体,并按照要求进行管理维护,不断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我单位就信息公开落实到个人,由专人负责更新政府信息,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也由专人负责且保证至少每周一更。对信息未及时公开的督促负责人及时公开,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训诫谈话。密切关注群众之所需,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尤其是法律咨询和收费类项目的调整在第一时间公示公开,让群众少跑冤枉路、少花冤枉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五)、(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减1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0

0

行政处罚

3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引起思想上的高度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上存在瑕疵,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各科室之间沟通衔接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专人专责落到实处。二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如公证等业务性收费价格调整时要及时公布,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必须及时公示公开。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四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途径,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媒体的作用,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