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七条,《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20〕38号)。
程序:1.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归档并经初审合格;
2.援助中心内勤在重庆市法律援助理系统补贴申请;
3.援助中心主任在重庆市法律援助理系统补贴审批;
4.援助中心制作补贴发放名册并送领导审签;
5.财务人员将补贴打入法律援助人员个人账户。
补贴发放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法律援助案件结案114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合计:¥112460.00元;发放律师值班补贴合计:¥30000.00元。
监督电话:023-56632553